一年前,因与男友在分手的过程中发生争执与厮打,西安市民吴女士纵身从3楼家中跳下,致使其“多处骨折伴截瘫”而至今无法正常生活。经历一年多病痛折磨的吴女士于今年3月份,一纸诉状将男友告上法庭,然而对于法院认为她自己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判决,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安市南郊某家属院见到吴女士。她回忆说,2002年她与男友雷某建立了恋爱关系,但在之后三年的交往中,她觉得两人的个性不和,便提出分手,但雷某不答应。去年3月19日,吴女士的父母都不在家,当天,雷某找她出去玩,她以家中有客人拒绝了,但随后,当她送客人到楼下的时,却意外遇到翻墙进入其家属院的雷某。当时两人就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后来是在邻居和保安的劝解下,她才跑回3楼的家中,并将门锁住。但没想到雷某紧追其后,将门踢坏后冲进屋中,继续与她厮打。
“当时我也来不及多想,就爬到窗台上问他,是不是想要我死,如果他再逼我,我就跳下去。他说我吓唬他,还说要死一起死。”吴女士回忆起当时的一幕仍心有余悸,“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就纵身跳了下去,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后来听邻居说,当时他跑下楼抱起我,哭着说他要养我一辈子。就在邻居把我送到医院抢救时,他还一直陪在我身边。随后,他答应我父亲回家去取钱交医疗费,然而这一去就没有再来过。为此,父亲找到他的工作单位,那次他给了1500元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男友为何不负全责记者在吴女士出具的诊断证明上看到,她被确诊为“全身多处骨折伴截瘫”。吴女士说,目前她已经花费了近4万元,今年3月她去复查时,医生经诊断说还需进行二次手术治疗,估算手术费及医药费约15000元。这笔医疗费让吴女士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再次陷入困境。无奈,吴女士一纸诉状将男友雷某告上法庭,要求为其赔偿手术费,支付二次手术费、误工费等。但8月17日下达的一审判决书,却让吴女士非常意外,“为什么被告两次开庭都没有出面,我还要负大半的责任?我真的想不明白。”吴女士伤心地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海。周律师告诉记者,吴女士是一个成年人,她要为自己的民事行为与民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虽然吴女士男友的行为有侵权性质,但侵权并不是导致其跳楼的惟一原因,跳楼也并非侵权导致的必然结果。因此,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其实,在吴女士权益受到侵害时,她可以采取反击、报警、逃跑等多种正当防卫手段来保护自己,哪怕是因此损害了其他人的物品,她都不用负责任。然而遗憾的是,吴女士选择了一种最笨的自残办法,因此,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大部分责任。至于法院判决其男友给吴女士赔偿多少医疗费,都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提醒广大成年人,在进行民事行为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生命和健康不是用金钱换来的,要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要爱护、珍惜自己的生命。
本报记者 付亚娟 实习生 潘芸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