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7 6:29:49 晨报讯(记者樊福厚)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在部分地区和单位仍未改观。旨在彻底革除官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的《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很多市民认为这一做法体现出了政府的务实作风。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从8月17日开始,该办法陆续下发给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了让更多市民知情、参与、监督这一制度,8月25日,该《办法》又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刊载。
市政府要求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办事规程、便民服务、重大决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必须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按时更新,便于群众了解和查询。公开形式可根据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体、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便民资料、政府公报、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会等公开载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政策咨询件解答、政府网站公众交流平台及相关投诉受理部门转办的公众来件办理工作,必须严格落实。该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考核项的设立特别注重百姓反馈,比如“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政府决策没有出现严重的失误;行政区域内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2分,群众评议网上调查占4分等。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