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7
6:45:17中新社8月26日电8月22日,福州便民网一个帖子引起了无数网民的跟帖,这名被举报的老师遭到网友一致的谩骂和谴责。
8月22日晚10时,福州便民网上署名网民发了一个名为《福州某中学女生举报禽兽教师》的帖子,以第一人称描述了发生在8月16日晚上一女生被老师“非礼”的经过。
帖子没有注明具体的学校,但点明了这名老师的真实姓名,立即在论坛上引起热烈讨论。跟帖的网民中,有人猜出这名老师是福州某中学的,其中“FZ?觹Z”所说的黄波就是该校老师。
据校方介绍,8月16日晚,生管老师黄波在查房时发现高二年段有4名女生不在宿舍,而是在公寓天顶聊天。于是,他要求她们返回宿舍。凌晨2点多,他再次来到这间宿舍门口,敲门让宿舍里另一名女生晓燕?穴化名?雪出来,想了解那4名女生有没有回到宿舍,后师生二人也来到公寓天顶上聊天。8月21日,晓燕父母找到学校,称孩子反映16日晚上曾遭到老师猥亵。听了家长的反映,校领导立即找黄波谈话。黄波承认当晚确实与晓燕上天顶聊天,其间有些不恰当的言语和动作,如把手搭在晓燕肩膀上,但没有“摸胸”等动作。网络上指名道姓的攻击,让30多岁的黄波陷入了风暴中心。“全校的人和外面的都知道这件事了,头都抬不起来”。校长说,这几天黄波情绪非常低落,他本来就是一个内向的人。“如果说老师有错,可以由国家法律做出惩戒,但在事件没有确认之前,网络已经对老师进行口诛笔伐,甚至直接影响了他和他周围人的生活,我们觉得难以接受。”
在公安机关没有对此事进行侦查,司法机关没有对此事做出审判之前,当事人是否有权通过网络举报黄波,而网民是否能对当事老师进行人身攻击呢?
黄林锋律师认为,强制猥亵或性骚扰已经涉及犯罪。学生除了向学校或教育主管机构反映,还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情况属实,可以提出公诉。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查实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维权并不合适,与法律精神相悖。若举报的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就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而网络帮助传播还未查实的情况,扩大了影响,若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要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赖文则认为,学生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但网民无理性的谩骂则要提防。社会支持成员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但在这起事件中,不对发帖者的动机、真实性等情况作判断,众多跟帖网民在信息提供不完整的前提下,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肆意谩骂、人身攻击,其实是一种“以毒攻毒”、“以暴制暴”的方式,是用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来谴责他们认为的不道德事件,有的网民甚至在事件中起了煽风点火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