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晚报》报道25日,针对《检察日报》刊登“养路费最近六年都是违法征收”的报道,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此质疑,并予以回应。
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称,征收养路费并非失去法律依据,四川省交通部门经向国家交通部、省委省政府请示后,决定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仍足额征收养路费。
近日,《检察日报》刊登一篇署名文章《养路费:最近六年都是违法征收》称,根据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公路法》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因此对车主征收养路费的法律依据已经消失。该报道经媒体转载后,在广大车主中引起了极大反响。
“交通部门征收公路养路费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是完全合法的。”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副局长赵盛玉称,交通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继续征收公路养路费,符合我国《公路法》有关规定。同时,该局向交通部、四川省委省政府等请示,得到的答复是并未取消征收养路费。赵盛玉称,取消征收养路费的前提条件是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实施。
因此燃油税何时出台实施一直是广大车主十分关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在油价不断走高的情况下,加之我国目前的国情,全面推行燃油税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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