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生琦罗喜林)神木县国土局采取措施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收到了较好效果,近几年来先后有14件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无一败诉。
围绕依法行政,该局一是采取集体会审促进行政程序不断完善。在集体会审中,他们首先明确了会审的范围和责任,重点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及土地评估,地质灾害防治等重大事项实行会审。 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过程中严格按照《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的要求,保障对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供地。在此基础上,加大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机制,大力推行阳光行政,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起了内容规范,程序严密,机制健全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窗口服务,公开各类审批和执法事项的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的“一条龙”服务机制。先后出台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设立了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公开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全系统的各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三是坚持依法决策,促进执法机制不断健全。他们把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听证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在土地征用中,为了维护被征地村组的权益,局里对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进行听证,广泛征求被征地村组村民的意见,增加征地的透明度。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力量到各乡镇进行调查,及时制定了全县统一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顺利通过初审,使征用土地补偿更趋科学合理。2005年,按照市煤矿采矿许可证年检的要求,局里专门抽调4名技术人员协助全县200多个煤矿整理年检延续手续1000余份,提供技术服务180多次,大大方便了煤矿企业。四是加强市场规范。促进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局里根据神木的县情,制定和完善了《神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神木县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等规章制度,修订了城区、大柳塔、锦界等地的基准地价。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局里加大了对协议出让土地、砂、石、粘土的管理,确定了协议出让的最低价。对原来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坚持按照规定补缴出让金,有效防止了土地收益的流失。五是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该局适时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纠正和规范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相关文件。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储量管理,对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实行宏观调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六是狠抓制度落实。促进执法监察水平的不断提高。局里规定凡2003年12月31日以后出现的未批先占违法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针对无证采矿现象时有发生的实际,专门组织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一经发现,依法扣押机具,炸,封,堵井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实行有奖举报,对经查实的举报给予500元奖励,提请县政府出台了《非法采矿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了县、乡、矿三级监控网络,建立了打击非法采矿的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规范了矿业开采秩序。全力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应诉、移送和执行工作,几年中先后有14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执行率100%。在全县的718个行政村聘请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员,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将任务分解到人,严格奖惩,确保责任区不出现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