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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光
现任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曾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02年,屯昌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今年2月,该院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他从检25年,注定与检察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就是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康光,一个地地道道的“老检察”。近日,记者如约来到屯昌县,采访了王康光。
2004年5月,海南省检察院决定在屯昌县检察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而此时的王康光眼看就到任期届满的时候了,有人劝他:“你们院的荣誉该拿的都拿了,你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也该休息休息了。”是啊,操劳半辈子的王康光又何尝不想休息休息,然而当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就此事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却又拍下了胸脯。
说干就干,一切从零开始。试点工作开展以后,王康光认真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同时还派员赴外省市兄弟单位取经。通过一年多的探索,该院基本形成了以执法规范为重点,涵盖领导决策、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和监督制约等各方面内容的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与此同时,该院还细化和完善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了15项业务工作规则、11项工作流程图、4类案件质量考评手册等多项规章制度。
开展规范化建设离不开经费的支持。为了解决经费缺口,王康光不辞辛苦,多方筹措资金。几年来,该院投入200多万元维修了办公楼、会议室,先后建成业务技术楼、干警宿舍楼,整治了庭院,绿化了办公楼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网络信息化建设也有了跨越式的进展:与省检察院连通了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三级加密传真网;实现了与省检察院之间的计算机点对点统计报盘;启用了案件管理系统和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实现人手一台电脑……去年3月,在省检察院的帮助下,该院又投入40多万元开通了局域网,实现了全院干警资源共享,在网上开展学习讨论,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该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也被编写成《业务工作规则汇编》,下发到全省各个基层检察院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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