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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平
现任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连续三年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去年被评为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
去年底便萌发了采访李国平的想法,却因他忙于办案几度推迟。近日,当记者突然造访来到他的办公室时,终于堵到了正在埋头翻阅《田黄石鉴赏与收藏》的李国平。原来他正在办理一起涉嫌诈骗336万元玉石的案件。为了保证出庭公诉质量,在做好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条款的准备之余,对案件涉及的玉石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解就成了他的必修科目。
正是凭着这样一股钻劲儿,这位6年前从海军某部转业到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的河南汉子,在短时间内就有了一连串的“超常”之举:2002年6月,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他,经过努力钻研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03年3月,通过自学考试,他获得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5年,他的办案数量连续3年居全院之首;3年间,他承办公诉案件67件125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去年11月8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这是一起被害人达1274人、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涉案地区覆盖沈阳、抚顺、葫芦岛等地的特大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诉人席上,是主办此案的检察员李国平和他的助手,而坐在他们对面的,则是由9名律师组成的庞大辩护队伍。庭审中,李国平援引了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高级法院关于类似案件的判例,阐明主犯的集资诈骗罪和从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依据,其观点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
毫无疑问,李国平的公诉是成功的,这成功的背后凝聚着他无数的辛劳。为了迅速查清此案的犯罪事实,有力地指控犯罪,李国平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审阅了公安机关移送来的107本卷宗,逐人逐笔核实了1274名被害人的存款凭证、身份证明和获得利益证明8000余份,审查证据1万余份。他曾先后6次到公安机关与侦查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4次到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相关情况,直到将此案犯罪事实查清,拿到相关的重要证据。
今年6月5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宝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文君等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1月,一对5年前痛失爱子、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的老夫妇,在一审判决后认为法院对罪犯量刑太轻而要求检察院抗诉。在听了李国平的耐心劝解后,他们不仅放弃了要把官司打到底的想法,还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院。
抗诉申请人的态度,何以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原来在2000年1月的一起报复事件中,石峰被张勇连捅7刀当场死亡。案发后,张勇潜逃。被害人的父母持续上访,给公安机关造成了很大的压力。2004年10月,张勇被警方抓获,但由于距离案发时间较长,涉案的其他人员也没有到案,许多证据一时难以提取。
针对这种情况,负责该案审查起诉工作的李国平,一方面耐心地接待被害人的父母,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其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又多次与公安机关分析研究案情。通过找报案人核实案情、找被害人亲属了解其外出情况等,收集固定了证据,使该案得以迅速突破。
随后,大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被害人的父母以量刑过轻为由,请求检察机关抗诉。然而此案并不符合抗诉条件,在李国平的耐心解释下,老人最终接受判决,表示不再要求抗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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