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通讯员周波报道:非法集资炒明信片发财,被“套牢”后梦想破灭。昨日,记者获悉,广水市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方宗清、李晓东母子(楚天金报曾报道)有期徒刑8年和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和10万元。
1991年,方宗清和丈夫李世荣(另案处理)开始经营邮品。1992年,因缺乏资金,二人开始以高息向同事及亲朋借资经营邮品。自1997年起,开始按高额利息,以打借据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大量资金。2000年3月,李晓东受父亲指派到上海,用非法吸收来的资金经营邮政明信片。同年,李世荣应存款人的要求在借据上签盖李晓东的名字和印章。李晓东知道此事后予以认可,并继续在上海负责邮市业务。至2003年6月16日案发时,方宗清、李晓东和李世荣共同向782名存款人出具借据1584份,累计金额达2604万余元。
这笔非法吸收的存款,约有1000多万元用于还本付息,600多万元用于购买邮政明信片,部分资金用于经营费用和个人挥霍。由于当时邮市低迷,李氏一家高价购买的邮政明信片被“套牢”,因此案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方宗清及李晓东处扣押现金90多万元,邮政明信片720余万张,邮票1万余枚以及私房一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宗清、李晓东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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