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 通讯员梁炜实习生李晶报道: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做好2006年高招下一阶段工作的文件。该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校招生广告的管理,对擅自在媒体上刊播虚假招生广告的高校,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招生广告的管理。严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招生广告,对外联合办学;要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各高校要归口管理本校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得以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国际学院或院系的名义擅自发布招生广告和进行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律停止招生。
各高校发布招生广告,必须准确真实地说明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规模、学习形式及学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毕业文凭发放的形式及办法。今后,高校招生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另外,招生末期,各高校更要对招生诈骗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把各类招生诈骗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后,应认真核查,凡属以本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学校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揭露事实真相,以免更多的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各高校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应通过多种方式将本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和家长查询;各高校要安排专人接听招生专线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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