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584号)精神,自2006年起,加强我市能源消耗的监测工作,定期公布全市及分区县的能源消耗情况。 现将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全市分区县能耗情况公布如下:
一、2005年全市及分区县能耗情况
2005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5521.9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比上年增长7.4%,万元GDP(现价)能耗为0.80吨标煤,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3.9%。
按地区测算,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能源消费量为582.83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0.55%,万元GDP(现价,下同)能耗为0.34吨标煤;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825.27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1.16%,万元GDP能耗为0.90吨标煤;城市发展新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666.39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0.18%,万元GDP能耗为1.36吨标煤;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359.25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6.51%,万元GDP能耗为1.17吨标煤(参见表1)。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440.7万吨标煤(按当量热值计算),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50吨标煤,按可比价计算,同比下降8.5%(表1)。
二、2006年上半年全市及分区县能耗情况
2006年上半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2830.0万吨标煤,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万元GDP(现价)能耗为0.80吨标煤,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7.0%。
按地区测算,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86.10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0.11%,万元GDP(现价,下同)能耗为0.31吨标煤;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424.92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0.35%,万元GDP能耗为0.88吨标煤;城市发展新区的能源消费量为879.55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1.08%,万元GDP能耗为1.41吨标煤;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65.40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84%,万元GDP能耗为1.12吨标煤(参见表2)。
2006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1201.1万吨标煤(按当量热值计算),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49吨标煤,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2.95%。
附:指标解释及说明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应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由于我市各区县不核算可比价格的GDP(或增加值)数据,各区县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采用现价计算。
3.根据有关核算原则,在进行GDP及能耗核算时,对部分无法进行区县分解的企业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故公报中,各区县能源消费量之和不等于全市能源消费量。
表1 2005年全市及分区县能耗情况
能源消费量 万元GDP能耗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
(万吨标煤) (吨标煤/万元) (吨标煤/万元)
全市合计 5521.93 0.80 1.50
首都功能核心区 582.83 0.34 0.17
东城区 174.01 0.34 0.23
西城区 243.62 0.28 0.12
崇文区 58.18 0.54 0.25
宣武区 107.02 0.48 0.30
城市功能拓展区 2825.27 0.90 2.62
朝阳区 1147.35 0.92 2.48
丰台区 315.68 0.85 0.95
石景山区 812.59 4.12 7.12
海淀区 549.65 0.41 0.42
城市发展新区 1666.39 1.36 1.35
房山区 801.60 3.75 5.69
通州区 174.59 1.22 0.80
顺义区 186.61 0.68 0.40
昌平区 225.65 1.18 0.94
大兴区 233.63 1.52 1.63
亦庄 44.31 0.18 0.10
生态涵养发展区 359.25 1.17 1.07
门头沟区 65.96 1.46 1.53
怀柔区 77.46 0.91 0.58
平谷区 88.28 1.55 1.76
密云县 81.56 1.03 0.93
延庆县 45.99 1.10 1.17
表22006年上半年全市及分区县能耗情况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及增长
能源消费量 万元GDP能耗 能 耗 增 长
(万吨标煤)(吨标煤/万元) (吨标煤/万元) (%)
全市 2830.00 0.80 1.49 -13.78
首都功能核心区 286.10 0.31 0.17 3.16
东城区 83.84 0.32 0.26 -7.96
西城区 117.17 0.25 0.10 -1.47
崇文区 29.95 0.54 0.34 24.71
宣武区 55.14 0.45 0.57 -1.52
城市功能拓展区 1424.92 0.88 2.91 -12.00
朝阳区 584.98 0.87 2.40 -18.97
丰台区 172.39 0.92 0.93 -16.89
石景山区 380.33 4.54 9.16 -4.10
海淀区 287.22 0.43 0.61 -4.35
城市发展新区 879.55 1.41 1.25 -13.41
房山区 442.94 4.43 6.37 5.26
通州区 87.60 1.28 0.72 -16.65
顺义区 101.86 0.73 0.37 -13.16
昌平区 115.97 1.11 0.66 -11.03
大兴区 107.85 1.42 1.24 -35.8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3.33 0.17 0.10 -16.99
生态涵养发展区 165.40 1.12 0.96 -16.84
门头沟区 26.13 1.46 2.45 -6.15
怀柔区 38.84 0.84 0.47 -19.16
平谷区 40.63 1.49 1.50 -16.88
密云县 39.65 1.03 0.87 -11.77
延庆县 20.15 1.11 0.75 -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