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质监一次执法给电梯音视频系统定“身份”
(2006-08-27 06:40:00)
高档写字楼电梯里安装的音视频显示系统,既能收看电视节目,又能播放各类广告片,还有楼层显示功能。 那么,这种设备应该叫什么?楼层显示器?多媒体信息技术设备?该设备究竟应符合什么样的产品标准?
近日,我市玄武质监分局查处的一起行政案件,让这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尘埃落定。
根据举报,玄武质监分局在洪武路某写字楼工地截获8台涉嫌不合格的音视频显示系统。随后,执法人员准备对之进行抽检。
在检测标准上,执法人员和该产品供货商发生了分歧。供货商认为,这些设备是“楼层显示器”,属于电梯的一个部件,因此应按照楼层显示器标准抽检。
执法人员则认为,该设备含有中央处理器、内存、主板、声卡、显卡等配件,几乎是一台完整的计算机。因此,应按照信息技术设备标准抽检。
在大量调查事实面前,最终执法人员和供货商达成共识——电梯音视频显示系统作为电梯部件安装在电梯上,以楼层显示器形式存在,但也必须符合国家信息技术设备的相关标准。
根据《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检测标准,该设备的辐射骚扰为A级,可能对直径为10米范围内的无线电接收产生骚扰。因此,《标准》规定,生产方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予以明示,但供货商未按要求明示。
调查结束后,质监部门依法责令该供货商进行整改。执法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电梯多媒体信息技术设备尚没有专门、统一的规范,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又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因此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比较恰当。
有关人士评价说,这起行政案件明确了电梯音视频系统属于信息技术设备,在该领域具有样本意义。南京日报记者周爱明通讯员方放许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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