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6日电
在中哈联合举行反恐演习之际,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中国防范和控制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反恐措施。
第一,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第二,反恐不能持双重标准。
第三,反恐应有利于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繁荣。
第四,反恐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
第五,反对将恐怖主义问题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联系。
第六,反恐要标本兼治。
另外,赵永琛还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中国采取的反恐措施。
中国坚持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的原则:
一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创造条件。通过促进经济的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团结,减少和遏制恐怖主义思想意识的产生和传播。
二是加强反恐立法工作,为预防打击和制止各种恐怖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
三是不断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中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部门间合作机制,并在公安部建立了反恐专门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恐怖袭击。此外,许多执法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还制定了处置预案,完善了反恐指挥体系,加强了反恐队伍建设,加强反恐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能够予以高效处置。
四是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与控制。
五是加强对群众的反恐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200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外公布了第一批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信息中心”宣布为恐怖组织,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等在内的11名重要恐怖头目骨干认定为恐怖分子。
七是努力切断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
八是加强反恐国际合作。中国加强与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反恐合作。中国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已经与该组织各成员国缔结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共同组建起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有效地开展反恐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