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一次会议上谈到法院反腐倡廉时强调,法院要把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人员和行使行政管理权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肖扬说,要适应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肖扬指出,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总体下降。但从今年以来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的情况来看,有些问题还很严重,少数法官滥用审判权、执行权和个别领导干部滥用人事权、行政管理权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法院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土壤尚未得到彻底铲除。
他强调,我们务必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一定要把法官和法院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降到最低限度。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人民的希望。
肖扬指出,“惩治于既然”与“防患于未然”是反腐倡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既要对腐败分子严惩不贷,又要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官掌握着审判权和执行权,可以决定生杀予夺,可以决定重大利益归属,所以成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追捧的对象,往往处于关系、人情、金钱的重重包围之中。
肖扬要求,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时刻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面的批评,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