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收入分配上兼顾社会公平的问题日益突出。今年上半年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本报从今日起特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访谈”系列报道,介绍各界人士就这一话题发表的观点,敬请关注。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访谈”系列之一
最近,一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在全国各地陆续拉开帷幕。有消息称,《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草稿已进入最后征求意见阶段,有望于今年底出台。为此,记者专门连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王德文。
规范初次收入分配
打破行业垄断
王德文介绍说,目前,我国分配方式主要是初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初次收入分配是按照要素分配,工资是表现形式之一,第二次收入分配是采用税收和财政收入转移的方式来分配。
王德文表示,规范初次分配秩序,是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数据显示,2005年利润排名前40家的企业,平分了6000多亿央企利润中的95%。其中12家利润过百亿的企业主要来自石油石化、冶金、通信和电力系统等垄断行业。当前,应该着力打破垄断行业格局,引入竞争机制,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
王德文指出,目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正在展开,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工资制度改革今后应着力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工资制度透明化,使工资能反映收入的真实情况;二是完善收入申报制度,完善纳税奖惩制度。
三方面措施推进第三次分配
王德文表示,国外通常还有第三次收入分配方式,即通过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方式对收入进行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既能调节高收入者收入,同时也为低收入人群增加了资金来源。在一些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占到GDP的3%到5%,我国目前仅占0.1%,其中只有20%来自内地。
他指出,推进第三次收入分配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法律制度。一是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为社会救助性民间组织的发展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建立以政府为主、民间力量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制定《社会捐助管理办法》等,允许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自身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私立基金会以个人或者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作为上述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补充。
其次,完善税收制度。在全面废除农业税的基础上,统一城乡税制,逐步实行统一的收入税制和收入申报制度,在合适时机开征遗产税。同时,对个人、企事业单位向社会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准予税前扣除,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事业的积极性。
第三,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将条件成熟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等事务转移给民间组织。二是通过媒体、财政、金融、税务等机构,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和组织给予支持,以吸引和推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加速资本、土地市场改革
王德文指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增加农民收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分析说,目前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农发行更多是为政府采购提供资金。近期农行又大幅收缩了农村网点,由于金融融资渠道不畅通,导致农民储蓄流入城市,农村基础建设投资严重不足。因此,改革现有金融体制尤为迫切。
在《物权法》尚未出台、农民无法通过质押土地获得贷款的情况下,近年来开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显得尤为重要,未来农信社究竟是商业化还是合作金融,对此争议一直不断。王德文认为,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关键要看地方实际情况。在发达沿海地区,农信社商业化较为适合,国家可以通过提供如再贷款、再贴现等财政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在中西部地区,可以开展合作金融。对于邮政储蓄规模较大地区,金融体制改革应围绕如何留住资金为农村所用进行。当下,农村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可以考虑成立中小企业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等金融服务。
“相较于用土地换保障这一方式,我更主张用土地换发展。”王德文说。在城市扩容的进程中,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市,加入到城市社保行列,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农民工待遇不高,部分农民没有从土地转让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因而成为低收入人群的一部分。从长远来看,应该在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同时,加大对农民的技能培训,通过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能力提高,调节收入分配。
王德文指出,目前农村土地市场是扭曲的。具体而言,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属于二级市场,在土地被征入一级市场的过程中,由于没有谈判的权利,农民土地被贱卖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必须为农民搭建一个可以与地方政府平等对话的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农民可以充分保护自身权利。同时,由相关国家部门对这一行为进行监督,但监管部门一定要是独立的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