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古亦忠报道:广西柳州市对闲置土地首开“杀戒”,日前,9家单位(个人)被征收土地闲置费,金额达187万元,现已全数上缴财政专户。
据悉,此次处置的9宗闲置土地面积共约38公顷,用途主要为住宅用地,土地闲置时间最长的达5年。 这些用地单位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闲置土地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对规划方案反复调整,只对项目进行前期工作而不动工开发;有的则借口设施不完善,故不开发建设。
征收土地闲置费,是政府对土地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体现。柳州市去年出台了相关规定:闲置土地在缴纳了土地闲置费后,可延长1年时间动工开发建设;闲置土地单位目前无力继续开发建设的,由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闲置土地,由市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被认定为闲置的土地在未按规定处置完毕之前,有关部门不得为用地单位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证以及房产及土地的转让、抵押等手续。据悉,下一步,柳州市个人手中的闲置土地也将成为“处闲”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