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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波被拘禁的地方
“你竟然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你说公了还是私了?公了我们就报案送你到监狱,私了就拿两万块钱来!”16岁的少女李楠(化名)带着几名朋友来到郑少波的出租屋。得知李楠有证据告他轮奸后,郑少波心里盘算着,那样至少要坐几年牢,于是答应私了。
2006年7月8日,在重庆南川市一家药房工作35岁的郑少波下班后,买了许多酒菜,准备当天晚上和朋友们一醉方休。晚上8时左右,好友徐辉(化名)、邓浩带着一个叫黄星的女孩来到他的出租屋。随后,黄星叫来了认识不久的朋友李楠。
三人想尽办法给李楠灌酒,并不断说一些刺激的荤段子。眼看自己就要被灌醉了,李楠借口自己身体不舒服,就到楼下买药去了。过了一会儿,郑少波、徐辉给她打电话,叫她回去,李楠没有理会。这时,他们又给她发来短信,其中不乏威胁的语言:“踏遍南川城也找得到你。”李楠不愿意得罪他们,只好返回郑少波的出租屋。
当李楠回来后,郑少波就拿来杯子叫她“自罚三杯”。李楠喝下了三杯啤酒感觉头昏脑涨,郑少波“关心”地将她扶到里屋床上去休息。
郑少波三下五除二就扒开了李楠的衣服,将她强奸了。随后,郑少波叫邓浩进去强奸李楠。邓浩强奸李楠后,郑少波又要徐辉去“享用”。只有17岁的徐辉非常胆怯,不愿意去,这时郑少波说:“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叫你去你就去,不要啰唆!”徐辉只得走进里屋,扑到李楠身上敷衍了事。
当郑少波3人发泄完后,郑少波告诉她,如果报案他会让她全家人都不好过。为了尽快逃脱魔掌,李楠只得含泪点头答应了他们。这样,郑少波等人才放过了李楠。
少女担心报案得不到实惠
当天早上,咽不下这口气的李楠告诉好友王家斌,她被郑少波等人轮奸了。王家斌认为报案,最大可能也就是法院判他们几年刑,李楠自己不仅得不到实惠,说不定名誉还会因此受损。思来想去,李楠和王家斌决定,将郑少波等人找来赔一笔钱,否则就报案。于是,王家斌打电话叫来两个帮手李云海和李刚。
下午5时左右,当时郑少波刚好回家,刚一开门,王家斌等人一拥而上,将郑少波按倒在凳子上。李楠上前给了他一耳光,要求郑少波拿两万块私了。随后,王家斌、李云海、李刚和李楠将郑少波和徐辉带到西门桥附近一家舞厅的一个包间里,逼两人交钱作为对李楠的赔偿。
晚上,被折磨得够呛的郑少波有些支持不住了,于是,只得向自己年近60岁的父亲打电话:“你凑两万块钱来。”郑少波的老父亲一听儿子出了事,当天晚上急忙赶到西门桥。老父亲赶到现场,央求王家斌:“我现在确实拿不出来,我到外面想办法给你们凑好吗?”王家斌担心郑少波的父亲出去后会报警,遂将他也一起关押在那个小小的包厢里。
7月11日下午,徐辉的家属带来一万元钱给王家斌等人,并说尽了好话,才被王家斌他们放人。当放走徐辉后,他们担心徐辉会叫人来,于是叫郑少波的父亲去借钱“赎人”。随后,他们一行人带着郑少波来到世纪广场一家公寓,花30元钱开了一个房间,将郑少波拘禁在那里。
郑少波明白自己和父亲一时都凑不出两万元钱,但是他又想私了,他向王家斌等人承诺:“你们放了我,我好去找钱,我绝对不会跑的!”但是王家斌不放心,不愿意放他出去借钱。
双方均受到法律制裁
7月12日,郑少波仍然没有找到钱,他已经被扣押4天时间了。最后,郑少波想到自己有一个叔叔在南川市人民医院工作,决定到这个叔叔家借钱。
当天晚上9时,王家斌和李云海、李刚等人“押”着郑少波来到南川市人民医院家属楼。郑少波的叔叔看到郑少波身后跟着一行人,感觉有些不对劲,便和他们争执起来。这时,附近的邻居听到吵嚷声,大家都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这时,有围观的群众悄悄拨打了110报警。
几分钟后,南川市东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郑少波、王家斌等人抓获。李刚在混乱中趁机逃脱。
2006年7月19日,南川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批捕了郑少波和王家斌。检方认为,两案中邓浩、李云海因证据不足已退回警方进行补充侦查,徐辉因涉嫌罪行轻微未予逮捕,李刚正在警方的追捕之中。
2006年8月,作为当事人的李楠,在接受警方的审讯时,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后悔。目前,李楠因为身为受害者,又是未成年人而被取保候审。
法学专家: 李楠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李楠作为一个受害者,在此案中她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谭向北教授认为,在本案中,李楠指使、组织王家斌等人拘禁郑少波等人,进而敲诈勒索,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李楠年满16岁,已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因其未成年,以及其本身是严重的受害者,又是出于报复等因素,法院可以考虑从轻处罚。谭向北认为,女性一旦受到性侵犯,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向司法机关控告。李楠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显然是完全错误的,非常不理智。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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