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13个无业游民纠结在一起,做起零成本服装“买卖”。17家服装店价值23万元的衣物被他们洗劫。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一盗窃团伙作出一审宣判,13名偷衣贼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两年至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2005年3月11日凌晨,钟香玉等七八个人洗劫了绵竹一家服装店,将偷来的大量新衣服以低廉的价格出售。此后,他们的“服装生意”迅速扩大到龙泉、乐山、大邑等地。
2005年4月27日晚,他们在双流一家服装店行窃时被店里的大爷发现。几人竟把大爷捆了起来,用刀威胁。此后几人再次作案,当地居民发现后及时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将13人分别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钟香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另外,其中几人还构成抢劫罪。所以,法院最终依法判决黄开云无期徒刑,钟香玉等其余各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程兴岷 记者 杜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