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淳安县文昌镇,只要提起焕岭村猎民程百寿的大名,四邻八乡的百姓鲜有人不知道,这位在狩猎队中开头枪的猎手,被称为神奇“靶头”,20多年下来,今年55岁的老程已消灭野猪60多头。
1976年,26岁的程百寿退伍回到家乡,亲眼目睹野猪、黄麂等野兽糟蹋庄稼的惨状:成片的番薯、玉米地,眼看就可收获,但只要一群野猪经过,一夜间,番薯地就被翻个底朝天,玉米棒被拦腰折断。 野兽的恶行激起了他的一腔怒气,不久,他毅然加入了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村狩猎队。
刚踏入狩猎圈时程百寿什么都不懂。他虚心向老猎民求教。每有狩猎队行动,老程次次都跟着上山,用心揣摩怎样发现野猪足迹,怎样通过足印判断野猪数量多少、个体的大小,如何布阵等。老程笑称,头四五年里,由于没有足够的经验,加上土铳与枪支的使用方法大不一样,所以自己根本没有机会开头枪。当自己第一次开枪打死一只60多公斤的野猪时,高兴得一宿没睡。
渐渐地,程百寿凭借着精准的枪法和日渐丰富的狩猎经验,在全队确立起“靶头”地位。从1986年起,不管白天黑夜,狩猎队每次上山围攻野猪,大家都公推他做“靶头”。老程也不负众望,凡他开第一枪打的野猪,头头都是一枪毙命,最大的战利品有180多公斤。
那次单人灭野猪的事,令他至今仍记忆犹新。那天,老程提上枪,抓了两颗子弹就去追赶先期出发的队伍。半路上,老程在一处山崖边听到崖下传来“喀嚓、喀嚓”的巨响。他轻手轻脚靠上前,从灌木丛缝隙中往下一看,一头野猪正在水坑里滚得欢。说时迟、那时快,老程选准角度,对着大家伙的命脉一枪就结果了它,拉回家一过秤,这个大家伙有120多公斤!
打猎人有个规矩,打死一头野猪,不论大小,三只猪脚要奖给“靶头”,猪肚和另一只脚则奖给驱赶者,其余的由队员和全村人共同品尝,虽然吃到的不多,但那喜庆的氛围不亚于山村又过了一次节。老程说,每次全村男女老少同吃野猪肉,就是令他最开心的时刻。
在狩猎中,危险也时刻存在,特别是逢上打而未死的野猪,对人的威胁尤其大。一次,老程率队在高垅村花坞坑合围一头103公斤重的野猪时,头枪手没有一枪命中野猪的要害部位,老程赶紧提醒同伴在搜寻时千万要小心。果不其然,等搜寻队靠近一丛芒秆时,躲在后面的伤猪向走在最前面的老程发起猛烈进攻。幸亏老程早有防范,迅速爬上身边的一棵松树总算躲过一劫。在大家的夹击下,野猪最终被消灭了,但那位头枪手还是被它用长嘴拱出了两丈多远,受了重伤。老程说,一枪未结果性命的野猪,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它,千方百计消灭它,否则,它见人就伤,后患无穷。
如今,四周塘白口、者坞、高垅等村方圆七八十华里范围内的崇山峻岭中,哪里有野兽活动,老程心里一清二楚。村里他的二三十个徒弟也常常上门来请教,继承为民除害的重任。
(淳安记者站叶良喜杭州日报记者王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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