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27日讯(记者卓上雄)继发放第一批燃油补贴后,海口市将对公交车、出租车等进行第二批燃油补贴的发放工作。据悉,跟第一批相比,第二批燃油补贴的总额有所增加,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据介绍,这次公交车燃油补贴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客运车辆的数量、燃料类别以及座位数等进行测算,目前已经明确。
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成品油价格调整财政补贴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海口市城市公交行业补贴资金为1583万余元,农村客运行业补贴资金为57万余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补贴资金为63万余元,合计总额为1704万余元。
根据车型的实际耗油量,经综合平衡,海口市将城市公交车分为大巴车和中巴车两种车型进行补贴,其中大巴车指19座以上车辆,共有517辆;中巴车指19座以下(含19座)车辆,共有309辆,其中燃油车69辆,燃气车240辆。已确定的补偿标准为:燃油大巴每辆28168元,燃油中巴每辆14084元,燃气中巴每辆1267.56元。
另据调查核实,海口市城市出租汽车共1963辆,其中燃油车为52辆,燃气车为1911辆。依据燃料补贴比例关系,每辆燃气出租车的补贴金额为254.63元,而每辆燃油出租车的补贴金额为2829.31元。
与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不同,海口市农村客运班车将以座位为单位进行补贴。据介绍,目前海口市农村客运班车仅有汽油车和柴油车两种。全市农村客运班车共有216辆,总座位数3771。据此,每个座位可获补贴金额为151.9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