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施健康)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施行近一年来,合肥市司法鉴定队伍发展迅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施行前,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只有11家。目前,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已达15家,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174人,其中法医类5家(鉴定种类有法医临床鉴定、亲子鉴定、精神病鉴定),物证类2家(鉴定种类有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汽车检测、文书司法鉴定),司法会计类3家,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1家,价格评估1家、建筑工程2家、房屋安全1家。 这些司法鉴定机构不属于任何司法机关,保证了鉴定的公正性。在鉴定队伍的管理方面,合肥市司法局采取了不少措施。去年,各鉴定机构向社会发表行业自律宣言,这在全国尚属首次。现在,他们正在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
据合肥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该市法医类鉴定技术力量比较充足,但司法文书类鉴定力量不足,目前只有一家具备这方面鉴定资质的机构,社会需求量却很大。涉及经济案件的各种手写条子、收据、借据,民工打官司经常遇到的欠条,房屋的赠予、遗产继承等方面的签名等,这些证据或者材料的鉴定量很大。另外,声像、电子类文件也存在鉴定力量不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