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出:部分涉案人员还在观望
法制网讯 记者胡新桥8月25日,湖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1月至7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关的商业贿赂案件273件273人。 查办的案件涉及到医药购销、出版发行、工程建设、国企产销、银行信贷、土地房屋管理、资源开发和经销、产权交易等多个领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铁民通报了五起商业贿赂案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原副所长收受基建往来单位及下属部门职工贿赂人民币84万元、美元7000元及2万元消费卡一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收受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人民币81.8万元、美元4200元,被判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荆州市胸外科医院原副院长祁阳红收受药商贿赂63800元,被判刑五年;湖北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工程一部原主任杨青林受贿44万元,被判刑六年;黄石市水利局原副局长王志武受贿8.7万元,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上述五起案件中,除祁阳红外,其他4名涉案人员均因有自首情节而被从轻处理。
王铁民透露,有些地方、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问题比较严重,但是主动交代问题、投案自首的并不多,部分涉案商业贿赂人员还在犹豫和观望,思想上还在讲与不讲之间斗争。因此,要促使有关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坦白交代商业贿赂问题,必须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使其真正认识到主动讲清问题是惟一的出路和最佳选择,拒不交代问题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