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广西凤山县招商引资引来了一名“千万富翁”前来投资办厂,县领导鼎力支持,甚至多次作陪,但最终被骗了。对此,当地县领导感到“很伤自尊”。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地处大山之中,作为贫困县,县里对招商引资非常重视。 1997年10月,县长接到了梁某的电话:“县长,我认识一个广东珠海的老板,我向他介绍了你们凤山的一些项目,他很感兴趣!”县长当即热切地说好。
1997年11月初,梁某带着40岁的男子韦旭文来到了凤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等县领导出面接待。
“我5年前下海经商,在珠海、南宁都有工程,很有兴趣来凤山投资,办一个投资千万元的厂是没问题的,我资金都带来了。”韦旭文对副县长说,还向副县长等人展示了两本存折,一本存折上显示有300万元,一本存折上有500万元。(事后查明,韦旭文的存折是借来的。)
副县长等人听了介绍和看了存折,惊喜不已。在凤山,投资上千万元的工厂可是特大企业了。第二天,副县长便带着韦老板下乡,指着一片群山说:这一带都是硫磺矿。韦旭文当即决定办个大型硫磺冶炼厂。
其实,韦旭文只是广西水电工程局科研所的一名工人,1992年停薪留职后在社会上游荡,在南宁、珠海承包过工程,但没赚到什么钱。这期间,他认识了同样四处晃荡“考察项目”的梁某。
韦旭文很快炮制出《宏业硫磺厂项目可行性报告》,称该项目投入1700万元,全部自筹。办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00万元。
凤山县政府“特事特办”。1997年12月,县经贸局下文任命韦旭文为“宏业硫磺厂厂长”。
12月25日,县建设局同意韦旭文的“宏业硫磺厂办公楼、宿舍楼项目”开工。接着,凤山县开始征用土地,划拨给宏业硫磺厂。与此同时,韦旭文也开始了他骗局的运作。
1998年1月1日,韦旭文在当地县政府招待所挂上了“宏业硫磺厂筹备处”的牌子,在鞭炮声中,县里四大班子多名领导前来祝贺。此后有老板来凤山找韦旭文洽谈工程发包,只要韦旭文打声招呼,几个副县长都热情地出来作陪。这样,韦旭文很顺利地将“宏业硫磺厂”的一个个工程发包出去了。
1998年7月11日,贵州省某建筑公司向凤山县公安局报案,称他们与凤山宏业硫磺厂厂长韦旭文签订了承建硫磺厂办公楼的合同,并预交了10万元定金。但此后再也联系不上韦旭文了,他们怀疑受骗了。
凤山县警方非常吃惊,因为韦旭文是县领导引进来的重量级投资商,怎么会是骗子?但接下来几天,凤山公安局每天都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建筑公司的报案,都是与韦旭文签订了承建硫磺厂办公楼的合同,并预交了定金。报案单位有12家,被骗金额达140多万元。
凤山警方经调查,韦旭文根本没有资金办厂,也没有设立专用的银行账号。一个特大项目竟是一场骗局,一个千万富翁竟是一名骗子,这让县领导感到尴尬,也伤了自尊。县领导向公安局指示,一定要将骗子抓回来!
一晃8年过去了,最终,韦旭文于2006年8月5日在南宁火车站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