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了该市农村中小学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标准以及市区贫困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市区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在市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该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资助标准:以现行义务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为依据,资助杂费和课本费。杂费和课本费资助标准按该市物价局文件执行。
资助程序:民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5日内将《合肥市区贫困学生助学卡》核发到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生的城市低保家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领取证》和《合肥市区贫困学生助学卡》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免交杂费和课本费;学校在开学后10天内将相关资料报教育主管部门。
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只限在长丰县):同时享有“两免”(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资助政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
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的天数,按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扣除寒、暑假和星期天,一般按239天计算,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1元。补助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按每生每学年120天补助,县级按每生每学年119元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申报、审核、公示程序:申请享受生活费补助资助政策的学生,按照《安徽省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与“两免”同时申报、同时审核、同时公示。(张彩凤 王能玉徐涛)
又讯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和有关费用减免工作,合肥市庐阳区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出台了贫困生资助政策。凡在该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该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父母单方下岗且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单亲家庭中生活十分艰难或家中因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十分艰难的学生均可获资助。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1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150元。
此外,有该区农业户籍且在居住地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在肥务工的特困家庭,且居住在庐阳区内,并在该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可获减免。减免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小学每学期75元,初中每学期97元)和教材费。对已享受贫困家庭入学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朱晓艳王能玉)来源:安徽市场报日期:8月28日 编辑: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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