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天津检察院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
检察长被突然“双规”
天津市检察院一位人士称,12日中午还看见李宝金在单位食堂吃饭,下午“人就找不到了”。
现年61岁的李宝金,是天津政法系统颇有影响的人物。他在1961年7月就进入天津市警界,从基层干部一路升迁,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政办室副主任,副处长、处长,1987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年,他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1993年同时担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6月当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1月,李再次当选检察长,到2007年将任期届满。
疑与地产商权钱交易
目前,关于李宝金究竟涉嫌哪些犯罪尚不可知。坊间纷传,他与天津一些大民营房地产商过往较密,有着复杂的权钱交易。但此说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不过,他和一些房地产商,如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等交往频繁,已非秘密。据知情者说,李宝金不仅能为自己,还能帮别人以相当低廉的价格买到好房,“大家都知道天津的房地产商听他的”。
反腐检察长带头先烂
市检察院一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从1978年至1998年,检察院没有给职工盖过房,1998年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干警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比以前有明显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设备也得到很大改善。以前检察院只有30多辆车,现在有上百辆,还有不少好车。“这些钱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财政拨款,是李宝金靠自己的能力弄来的。”这位人士说。
早在2005年,李宝金在天津媒体上曾发表“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互动推进反腐败”一文。此文发表后,曾作为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倡导、学习的材料。(据《财经》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