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一社区违法出售墓地,林业、民政部门已展开调查
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罗塔社区有一个居住着数十户上百名居民的熊家大院,大院周围本是一片林地。近年来,围绕着大院不断出现坟墓,逐渐逼近大院,有的坟冢甚至已经修到大院的屋檐下面。 在近千座坟墓包围中的大院居民长期生活在阴森恐怖之中,尤其是大院里的孩子,晚上根本不敢单独出门。下了晚自习,学生都需要父母接送。如今,这座大院周围的坟墓依然有增无减。居民们担心,有一天坟墓会修到自己的家门口。
骇人:坟墓包围居民院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罗石塔社区居民不断向媒体反映,称社区将集体林地卖给私人作墓地,几年时间里,不断增加的坟墓分布在社区的林地里,对居住着几十户居民的熊家大院渐成包围之势,居民们长期生活在恐怖之中,“尤其是孩子们,晚上根本不敢出门,下了晚自习非得要大人去接。”胆子小一点的大人晚上也只能蜷缩在家里。
记者来到长土镇罗石塔社区13组,一眼就可以看见树林里密密麻麻的坟墓,林地里坟墓一个挨着一个,成了起伏的“丘陵”。在熊家大院后面,坟墓已经逐渐接近了院子后墙,有的甚至已经修到了屋檐底下。大院居民王师傅家门前,坟墓排成一排一排向家门靠近,王师傅只好用竹竿和渔网织成一道篱笆,试图阻挡坟墓的“进攻”。“万一哪天把坟修到我门前屋檐下,那就真的没有办法了。”王师傅担忧地表示。居民们介绍,前不久“七月半”的时候,整个林地里到处都是“鬼火”,路边不时出现一堆堆烧后的纸钱灰烬,即使是胆大的男人们也不免要起鸡皮疙瘩。
在几个居民陪同下,记者数了数大院周围的坟墓。由于实在太多加上又排列无序,数了大约100平方米内80多座坟墓后就已经搅昏了头。居民们估计,数百亩林地里至少有近一千座坟墓。
修墓:三百五百都可以
采访中记者看见几名男子在挖墓穴,一50岁左右的师傅称,如果要埋葬死去的亲属,直接找社区负责人即可。一般本社区300元就可以得到一块墓地,外地来的要500元,另外还要给工匠280元的挖穴劳务费。在林地深处,一群人正在举行葬礼。记者随后以想买地为由向社区咨询,社区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是本社区的人,至少要交500元才可以埋葬骨灰。
民政:社区无权出售墓地
针对长土镇罗石塔社区擅自出售公共林地作为墓地的情况,自贡市林业局表示,按照《森林法》第18条规定,在森林中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截至目前为止,自贡市林业局并没有收到长土镇罗石塔社区关于申请在林地进行建设的申请。
自贡市民政局介绍,自贡市整个行政区域都属于火葬区,按规定不允许土葬,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除少数民族和宗教教职人员外,一律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得装棺土葬。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出租社会公共墓地以外的土地作墓地、墓穴。罗石塔社区卖给私人葬坟的土地既不是公益性墓地,也不是社会性墓地,属于违法出售墓地行为。
目前当地林业、民政和建设部门已经开始对罗石塔社区墓地展开调查。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买、卖、出租社会公共墓地以外的土地作墓地、墓穴地。第十七条:土葬改革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土葬用地。已建立公墓的,提倡将遗体埋入公墓。未建立公墓的,遗体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荒山、瘠地埋葬;也可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二十七条:埋葬骨灰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文/图邱月记者陈章采(短信代码:421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