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风暴掀“大鱼” 李宝金被免检察长职务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7日发布公告,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此前,李宝金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其本人请求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宝金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免去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宝金被“双规”
6月12日,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天津房地产界律师说:“李宝金案,是国家强力介入房产调控后掀起的浪潮。”
天津的房地产商都以结识李宝金为荣,其中,天津浩天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毛与李宝金走得最近。两个月前,王小毛已被带到唐山接受调查。
1997年,王小毛的公司因一起案子遭到警方调查,她托人找到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宝金,李帮王摆平了案子。成立于1999年的浩天集团,此前在地产界名不见经传。王小毛自结识李宝金后事业渐露声势。浩天在天津市开发的“天娇园”、“天娇源”等楼盘,都地处天津市中心的黄金地段,每次浩天楼盘开盘,李宝金必到。
李宝金作为一名检察长,用什么样的方式为地产商“出力”?他怎样在土地和金融环节运用自己的权力?
天津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说,在司法领导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检察院有审判监督权,可以监督法院;有立案监督权,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某个案子立案;还有司法执行监督权,监督司法局。也就是说,检察院的权力涵盖了公、检、法、司各个领域。“应该说,李宝金是依法介入到各个经济领域当中的。”这位专家说。
李强(化名)是天津市一名公民代理人。两年前,他作为河南农民李俊生的塑钢厂的代理人,曾向天津住宅集团一公司交涉欠款纠纷。李强回忆说,住宅集团一公司办公室主任杜国庆对他说,公司也被人坑了。在一个房地产项目中,一个开发商坑了他们1700多万元,但当时,李宝金给住宅集团公司写了个条,说不许要,也不许上诉。
杜国庆默认了这一情况,他纠正说:“不是写了个条,而是批在了一个带‘检’字头的文件上。”
津门“地”震李宝金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天津市一位领导曾对公众说过这样一句话:“天津有腐败现象,但没有腐败官员。”李宝金的落马打破了这一断言。6月12日,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李宝金的落马同时也显示了政府强力介入房产调控的决心,天津“地”震激起的涟漪,也引起了地方官员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警醒。天津公检法系统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李宝金的问题非常多,导致他落马的直接原因与天津房地产商人王小毛有关。
王小毛,女,天津浩天集团公司董事长,两个月前已被带到唐山接受调查。天津市相关部门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王被调查的原因是,修筑津汕、津晋高速公路等工程存在经济问题。
天津检察长被传"客串"房产生意
据《南方周末》报道,在人们的印象中,天津的反腐,最早可追溯至1952年,前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前天津专员公署专员张子善被处决,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大案。此后,天津政坛一直颇为平静。天津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中,连正局级以上干部都鲜见,当地一位老记者说,天津堪称“首善之区”。而此次调查李宝金,牵涉的并不止一家“浩天”,这场风波才刚开始。
李宝金简历
李宝金,男,汉族,1942年11月生,山东章丘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工作简历:
1961.07—61.11天津公安学校学员;
1961.11—73.09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
1973.09—73.12天津市公安局二处政办室副主任;
1973.12—84.04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
1984.04—85.07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
1985.07—87.09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处长;
1987.09—91.10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88.9—90.7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1.10—92.08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08—93.07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1993.07以后 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93.9.1授予一级警监警衔)
2003.01.24 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宝金当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