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曾轰动一时的“富士康虐工”传闻又有了新的“进展”,据报道,该事件主角富士康旗下的深圳某企业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和编委告上了法庭,并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天价索赔请求。两名当事人向媒体披露,他们的个人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和存款都已经被法院冻结。
这个官司的荒谬之处几乎是一眼可见的。首先,两名被告是《第一财经日报》的工作人员,即便他们撰写和发表的文章存在侵权嫌疑,富士康也应该起诉报社而不是他们;其次,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请求不仅缺乏充分的依据,也远远超出被告的支付能力,再迟钝的人也能闻出它的“恫吓”意味。当然,最匪夷所思的还是资产冻结,在名誉权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的做法本来就罕见,对记者和报社编委进行资产冻结,就更像是一种法律幌子下的“骚扰”,其目的无非是要从精神上打压新闻工作者,让他们丧失舆论监督的意志。
如此荒谬的诉讼,却受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这是很难令公众理解并信服的。按照最高法有关名誉权案件的司法解释,富士康的诉讼明显存在被告不适格的问题,法院却“疏忽”了这一关键。此外,以名誉侵权为由对新闻工作者的个人资产进行冻结,堪称我国司法实践上的一大败笔,如果对此做法不加以纠正,不仅会削弱法律的公信力,也会从实质上对舆论监督带来损害。
富士康起诉记者并受到当地法院的变相“支持”,凸现劳工保护这个大题目下的激烈博弈。富士康“虐工现象”被媒体披露之后,苹果公司对它的代工厂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做出了一个含糊其词的结论,这已经受到舆论的指责,但更令人不解的是,当地劳动部门始终没有对富士康采取调查行动,并向社会公布真相。当地政府在劳工权益问题上的闭目塞听和消极怠惰,表面看是失职,实际上是地方保护主义痼疾的又一体现,它在客观上纵容了少数企业对员工进行的剥夺。富士康绕过报社,起诉记者和编委,显示出他们对国情的“吃透”,地方法院在财产保全环节的不遗余力,也为富士康的打压策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不难看出,在这场博弈中,企业占了上风,劳动者落了下风,舆论监督处于窘境,地方政府和法律则失去了正确的“站位”。
在保护劳工权益这个课题上,我们整个社会已经有了太多的欠账。最近几年来,媒体不断披露沿海地区“血汗工厂”的可怕现象,企业员工被打耳光、罚跪、脱衣搜查的事情屡见报道,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现象在“血汗工厂”里更是家常便饭。劳工权益受到肆意侵害,不仅降低了广大人群的生活幸福感,实际上也抹平了改革开放给劳动者带来的福祉,更严重的是,它还导致了社会公平的失衡。
劳工权益到底应该由谁来保护呢?不外乎法律、政府、劳动者自身以及各种社会监督力量。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劳动者自我维权的成本还太高昂,途径也很有限;受错误政绩观的引导,一些地方政府在保护劳动者方面缺乏积极性,在保护企业利益方面却显得热情有余;《劳动法》的立法本意虽然是保护劳动者,但在落实过程中却出现了种种问题;至于舆论监督,从富士康起诉记者这个案例中,就不难看出一些端倪。看起来,要想还清欠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不妨擦亮眼睛,看看富士康起诉记者案的走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官司的进程都将是意味深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