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28日讯
(记者罗亲彪)因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被紧急叫停的“人参多糖注射液”等6种注射液,在我省尚未被发现使用,目前我省药品监管部门正加强对药品经营和医疗机构的排查。
据介绍,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对吉林诺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多糖注射液”、“丹参酮IIA磺酸钠注射液”、“肿节风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和吉林巴里莫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素注射液”及广东本和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碟子注射液”采取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控制措施。据悉,截至27日晚18时,我省尚未发现有使用以上6种药品的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如发现上述产品,即要求按原销售渠道退货,由生产企业收回市场上流通的上述产品;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或者使用这6种药品。
又讯记者27日通过暗访市内各大医院及部分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尚未发现目前正在召回的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508233、0509041、0509033的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和批号为0508124的替硝唑注射液(规格为100ml:0.4g)不合格药品。药监部门也还没有在我省排查到这些药品的报告。(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