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委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键在于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广大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解决了一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得到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持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实践。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阶段性的,新时期党的先进性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还很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持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结合海口实际,持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在思想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1、注重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一系列重大问题,通篇贯穿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先进性建设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指导和推动全党先进性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共同行动纲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定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深认识:一是深刻认识我们党85年的光辉历程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五条宝贵经验,准确把握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时代要求、人民利益、理论创新、社会进步、政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实践中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二是深刻认识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八个鲜明特点和六项显著成效,结合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实践,进一步探索和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规律,坚持以党员队伍为主体,抓好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这个基础工程。三是深刻认识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准确把握先进性建设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紧紧围绕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把学习讲话同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要把学习讲话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先进性意识,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学习讲话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结合起来,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活的灵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推动各项工作;要把学习讲话与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结合起来,更好地从全局高度把握讲话精髓,做到融会贯通。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实践统一起来,真正把讲话精神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快海口又快又好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2、注重学习研究八个必修课题。
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学习研修八个必修课题。一是加强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的崇高精神追求,打牢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宗旨理论的学习,增强党的根本宗旨意识,坚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程序,学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法,切实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警钟长鸣,清廉自守,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的学习,党员干部要带头确立“八荣八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带头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六是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全面系统地把握其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更新发展观念,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七是加强政绩观理论的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以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八是加强政党理论知识的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必然性,进一步强化执政意识,增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职责的特点,有重点地研修有关专题。要着眼于实践运用,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3、注重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认真办好每年一次的市委理论研讨会,围绕党的重大理论创新,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加深理论认识,提高理论水平,为推进海口又快又好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充分利用党校、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和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采取理论培训、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理论宣讲、事迹报告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冯白驹旧址、琼崖一大会址、李硕勋纪念亭、李向群广场、滨濂村革命村史展览室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基地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典型事迹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定期集中学习教育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的党员干部督学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每年定期给所在单位党员或联系点党员干部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分级抓好落实。
4、注重提高党员参与学习的主动性。
坚持分类施教,针对不同群体、不同类型党员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方法。对各级党政机关党员严格学习时间、严格学习内容、严格学习要求、严格学习考核;对离退休和年老体弱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知识问答”等方式帮助学习;对流动党员采取“寄发资料、寄回心得”等方式保证学习;对于生活困难党员,注意把抓好学习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提高他们参与学习的热情。同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不断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倡导终身学习观念,引导党员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被动学向主动学转变,由单纯追求文凭向自觉提高水平转变,由阶段学向终身学转变。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并作为考核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积极营造有利于党员自主学习的环境,加大投入,完善图书馆、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党员先进性教育基地等有关设施,为党员自主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5、促进领导经济工作水平的提高。
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探索和建立高效运作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党委要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要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6、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紧紧围绕加快工业化进程这根主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继续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实行跟踪服务和直通车制度,促进大企业、大项目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全面提升第三产业”的总要求,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要任务,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拉动我市农业经济增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方位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和服务工作。
7、促进城市形象的提升。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把城市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城市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加大力度严厉整治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和整治各类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整顿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取缔占道经营,整治环境卫生,实行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发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商贸、旅游、文化、医疗卫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犯罪行为。完善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查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8、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坚持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创建载体,认真总结推广“区片联创”和“辐射连片”的经验,大力推进成规模、有特色的文明生态村片区建设。将文明生态村建设向“问题村”、“难点村”延伸辐射,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完善“政府推动、农民主动、社会联动”的创建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力度,动员和引导其它各项资金,集中投向、整村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在文明生态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城乡共建、军警援建、村企共建、各党政机关挂钩帮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大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扶持力度。
9、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建设,扩大经济发展空间。加快小城镇建设,架设城乡统筹发展的桥梁。促进城乡互动,积极探索统筹发展的新途径。正确处理加快城市化与全省统筹发展的关系,通过城市化,加强自身的经济发展,增强与兄弟市县的沟通、交流与协作,提高我市参与全省发展的能力,在全省城乡互动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推进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认真贯彻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把推进城市化与优化城乡经济布局、调整城乡利益关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形成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正确处理扩大中心城区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关系,按照经济发展要求扩张小城镇,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设小城镇,通过小城镇建设把城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主城区——中心镇——农村的梯次结构。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保护环境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使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细化措施,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为长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0、促进改革开放。
要把消除体制性障碍作为加快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大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经营责任制。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丰富“三制”内涵,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政企分离、政事分离、管办分离,把文化经营单位真正办成文化市场主体。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双大互动”战略,加大区域合作力度,全面提升合作层次,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促进海口又快又好发展。
三、坚持不懈地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11、切实团结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构建和谐社会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全市人民群众最广泛地团结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为推进和实现海口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把社会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坚持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团结,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襟怀坦白、顾全大局。要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好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
12、切实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在大力推动快速发展的同时,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全市170多万人民为本,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市委、市政府每年承诺为民办的实事,切实做到一件一件地抓落实,一件一件地解决好,一件一件地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正让群众满意。切实抓好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征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医疗救助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通过整合、重组,组建公交、城建、水务三大集团,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
13、切实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口的目标,深入开展“平安海口”创建活动,强化第一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严打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坚持领导深入一线解决重大棘手问题,扎实有力地推动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发挥维稳工作体制和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区和有关部门维稳机构、信访联席会议、各级信访机构等组织体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排查调处、属地管理、信息预警、现场处置等工作机制的作用,以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坚持深入扎实地开展集中化解矛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挂牌督办、社会稳定预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目标考核六大机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坚持突出维稳工作重点,增强重要时期和敏感期的防控能力,着力抓好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和敏感期的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防控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不懈地构筑党建第一工程,在组织建设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14、继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
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适应时代要求。着眼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党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努力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党员”的“双评”制度,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帮助和转化提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稳妥地做好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工作,不断纯洁党员队伍。
15、继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不断拓宽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三级联创”活动内容,积极探索贴近农村实际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及其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实施《海口市农村干部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实施《海口市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紧密结合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不断扩大社区党组织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积极稳妥地做好改制、关闭、停产、破产企业党组织的调整和改组工作,切实理顺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体制。重视做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抓紧制定《海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提高机关干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科研院所和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必要保障。
16、继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市、区、镇三级党委换届为契机,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重视做好“一把手”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工作。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办法,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把各级党委(党组)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17、继续加强市委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管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解决深层次矛盾、驾驭复杂局面、把握发展趋势和领导改革发展的本领。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抓紧学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学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鲜活经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维护和增强班子的团结。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市委常委要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表率,带头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带头改进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每年安排2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就分管工作和全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8、继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省委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法规文件,结合海口实际,研究制定“十一五”时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配套制度体系,为正确识别和使用干部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度。探索试行差额考察制,逐步扩大差额考察的对象和范围。建立和完善辞职制度,进一步规范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原则、具体标准、程序和相关配套措施。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政干部同一领导职务的任期和同一职级的任职年限。逐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体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抓好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抓紧制定与经济社会“十一五”规划相适应的“十一五”人才规划。制定吸引和激励人才的优惠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努力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推进海口又快又好发展的事业中来。
五、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作风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19、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总结和推广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鲜活经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管长远、惠百姓的工作,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和口号,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善于同群众交朋友、到基层摸实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设立科技服务网站、便民服务台和咨询服务热线,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最大方便。
20、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每年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把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党员学习教育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立足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制度,完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增强预防腐败的效能。
21、坚持严厉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严肃查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查处各种大案要案的力度,着力查处发生在医药卫生、建设、交通、电信、电力、商贸、金融等领域、部门、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包养情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持党的纯洁性。
六、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先进性见行动”活动,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22、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把“共产党员先进性见行动”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的要求,认真落实《海口市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见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不断调整和充实主题活动内容,创新主题活动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引导全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和示范。
23、深入开展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党组织在开展“先进性见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创新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载体。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在职在岗党员通过“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工”活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公益活动。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双强双带”活动、企业“党员先锋岗”活动、机关党员“走出机关、贴近群众、倾听呼声”活动、学校党员“让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校园、进课堂、入头脑、上讲台”活动、律师党员“法律援助”活动。在广大党员中倡导开展“设岗定责”和“党员服务承诺”活动,党员根据个人特点和能力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采取党组织帮扶、党员互助等方式,做好关心和帮助基层党员特别是下岗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把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
24、深入总结和推广密切联系群众的经验做法。
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的“走出机关、贴近市民、倾听呼声”系列活动、“六送”主题实践活动、“情系百姓,齐送温暖”解决特困群众困难活动、“党员先锋工程”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深入基层、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心为民的优秀党员干部,弘扬正气,激励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亲民、爱民、富民意识,把本职岗位作为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自觉投身于火热的主题实践活动之中。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敢于争先创优的昂扬斗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树一流工作目标,勇创一流工作业绩。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掌握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的本领。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各阶层,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为推进海口又快又好发展而奋斗。
七、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25、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和完善以加强宏观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强化激励约束为中心、以保障投入为支撑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联席会议、培训计划申报、组织调训、情况通报、经费保障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党员干部自主选学、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学习考核评估奖励制度,形成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
26、建立和完善党员约束和激励机制。
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员查摆问题、党性分析、自我批评等有效做法,围绕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切实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转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使广大党员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对党员作出评价等有效做法,围绕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员之间的监督、群众对党员的监督和舆论对党员的监督,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对党员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采取的树立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与事教育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活动、为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有效做法,围绕榜样激励、荣誉激励、感情激励和物质激励等方面,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进一步增进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感情,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7、建立和完善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围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情况沟通、民主生活会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党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推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不断完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体系。
28、建立和完善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机制。
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有效做法,健全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和选派优秀青年干部下村挂职锻炼等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建设,丰富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内容和方式,为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植根群众架起桥梁,让广大党员真正做到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29、建立和完善调研、咨询、协商及听证制度。
实行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和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和决策纠错机制,及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内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咨询和协商。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30、建立和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和党员队伍纯洁机制。
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内为举报者保密、为受诬陷者正名等制度,确保党员批评、检举、揭发、申辩、控告等民主权利的行使,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制度保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健全和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规章制度,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
31、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管党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对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考核评价。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永葆党的先进性。(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