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刘胜玉主持并讲话张志方钟杰
本报讯(通讯员张志方记者钟杰) 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薛鸿雁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宝金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齐二木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宝金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此决定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左明所作的《关于终止李宝金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
刘胜玉在讲话中强调,反腐倡廉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我们要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十分注重防范形形色色的诱惑,严格廉洁从政。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位公职人员在各种诱惑面前,都必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李宝金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发生,说明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忽视主观世界的改造,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会经不起各种诱惑的考验,最终走到邪路上去。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位重要、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警钟长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高尚的政治品格,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作出表率。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模范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和正常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俞海潮、王述祖、陈洪江、张元龙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厅、室、委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