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琳实习生张芳)因认为公司推广不得力、包装失败,自费女歌手周子琪与东家北京中文时代文化发展公司之间的官司闹得沸沸扬扬。今天上午,朝阳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周子琪称,她投入的一百万元在“不知不觉”中被花光了。 她要求该公司退还50万元制作费。
辞职来京寻觅星途
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周子琪是一个长相十分秀气的女孩。原籍江西的周子琪从小就酷爱唱歌。2004年,周子琪辞职来到北京,音乐圈的朋友给她介绍了一家文化经纪公司。周子琪说,她分两次将100万元费用打到公司账上。
“企划书上公司承诺:可以上15家卫视、60家电视台、200家平面媒体、300家电台做节目,并且可以出专辑、拍MV。这100万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我父母帮我四处筹钱,甚至放弃了准备买来安度晚年的房子。”周子琪说,2004年11月,她和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心中憧憬着走上无限风光的星途大道。
100万元“糊涂账”
“这100万元是笔糊涂账。”签约后,周子琪的星途走得似乎并不顺畅。她告诉记者,去年7月公司曾帮她出了一张专辑,拍了几部MV,但是到了10月,宣传活动就越来越少。“我特别急,但公司说正在帮我联系。到了11月,他们跟我说,钱不够了,已经花掉了159万元。”
面对这个数字,周子琪难以相信:“单拿歌词来说,作者卖给公司的时候,10首歌词才卖了3000元,我歌里只用到两首歌词,但公司跟我算的时候,一首歌词就是5000元。”周子琪说,公司将房租、水电都写在明细单上。“我这100万不是给公司用来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她说,很多圈里人都告诉她,像她这样的自费歌手与文化公司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许多歌手为了继续在圈内生存,只好忍气吞声。“但是我要为自己争取!”沟通无果之下,周子琪将东家告上法庭。
“她条件一般我们尽力了”
前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北京中文时代文化发展公司经理乔春永先生的电话。乔先生说,当初周主动来找公司签约,她讲述了自己的坎坷经历,当明星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公司多次提醒她走这条路本身就很艰难,有很大的风险。周为了实现明星梦自愿掏了100万和公司签约。
乔先生表示对官司很有信心。“周小姐的说法完全不属实,公司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滥用了100万。为了包装她,公司也花了不少心血。但她的条件确实一般,我们已经尽力了。”J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