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政府;被告:河南周口市政府。昨天,河南郸城县城关镇政府状告周口市政府的官司如期开庭,昨日庭审仅持续了1个多小时便草草结束,审判长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
张显荣得知城关镇政府招待所要被卖了,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提出了疑问,因为这块地皮是属于他的。 “当时和镇里的其他领导都说好了,盖招待所靠集资,挣钱给大家发福利,而地皮早晚都是我的。”张显荣回忆说。
2005年4月,经过精心准备的张显荣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对这块有争议的土地重新确权。历经数月调查、取证,2005年12月6日,县政府处理确定张显荣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镇政府申诉被驳回
拿到土地使用证没几天,张显荣的老伴就来到城关镇招待所,强令要求在招待所一楼门面房做生意的几家商户搬走。几家商户立即将情况反映给镇政府。
2006年的2月6日,城关镇政府向周口市政府递交了复议申请书。2006年的5月23日,周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通知书终于来了,但这纸通知书并没有就土地问题作出裁决,而是一张“行政复议案件终止通知书”,终止的理由是:超出复议时效一天!
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2006年7月12日,城关镇将起诉书递交至周口市中级法院起诉周口市政府。在诉讼请求中,镇政府要求市政府撤销那份终止裁定,同时要求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镇政府写了另一份起诉书,要求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县政府作出的那份土地确权处理决定。《大河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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