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加坡交易所方面表示,尽管在中国国内面临司法挑战,该交易所将坚持推出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的计划。这是上周上证所和深交所下属两公司对A50指数编制商提出指控后,新加坡交易所首次作出正式回应。
按照预定计划,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合约将于9月5日开始在新加坡交易所交易。
就在上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已分别向A50的指数编制商——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分别起诉其违约和侵权。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阻碍新加坡交易所推出A50指数期货合约的计划。新加坡大华黄金及财务期货销售与市场副总裁潘辰雨则向本报记者表示,这只是中国市场化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并不会阻止A50指数期货的上市步伐。
上海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张学森向本报记者表示,新加坡若按原计划推出A50指数期货,意味着对中国两家企业的起诉置之不理,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起诉的理由为新华富时违反“保证不将全部或部分上证所证券信息传播到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及用于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和开发衍生产品等义务”的约定。据悉,新华富时曾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取得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时股票行情编制指数”的许可,但并未取得对该指数衍生品的开发权。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起诉的理由为新华富时直接侵权。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由在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上市的市值排名前50位的A股构成,其中也包括深交所的股票。而根据《证券法》,证交所对证券交易信息享有专属权,新华富时在未经深交所授权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深交所股票行情信息编制指数,构成了侵权行为。
“新加坡交易所如果要推出A50指数期货,一方面是与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有合约,得到了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授权,另一方面,A50指数是否有合法权利。”张学森说,“现在看来,该指数存在瑕疵,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并没有授权新加坡交易所使用指数的权利,也就是说,新加坡交易所使用A50指数不存在法律基础。”
潘辰雨认为,A50指数期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并不会如传言那样耸人听闻。“A50指数期货的推出,对QFII来说可能多了一个套利和交易的渠道,对现货市场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这种冲击不会很大。”潘辰雨说,“A50指数期货的定价可能会显示出中国国内外市场在定价上的偏差,但这种影响是有限的。中国投资者没必要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