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八日电(记者朱大强)目前,中国检察和公安机关正在对二00五年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于错捕或错不捕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强化监督,建立规范逮捕工作、保证逮捕质量、强化配合制约的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针对这次检查的重点和如何保证取得实效接受了记者采访。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逮捕工作不断规范,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逮捕案件质量不高,不该捕而批捕和该捕而不批捕的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存在移送逮捕工作不够规范和审查决定逮捕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对批捕的执行情况监督不力等。还有的问题需要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如不批捕案件数量较大的问题,逮捕统计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审查批捕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等。
这位负责人说,开展逮捕工作专项检查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逮捕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措施。要检查是否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要分析是否存在因不能全面、准确掌握逮捕条件,而造成该捕而不批准(决定)逮捕,或者不该捕而批准(决定)逮捕的情况;是否存在对事实和证据审查把关不严,或者对批准(决定)逮捕后引导取证、跟踪监督不力等问题。
负责人说,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制约,这次专项检查将为公、检两家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加强配合制约,提供良好的契机,为今后共同做好逮捕工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