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李澜实习生胡蝶)“驾车闯红灯将面临暂扣驾证的处罚。”从9月1日开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昨日,市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总队长陈洪刚就“交通信息卡”和《条例》新增的扣照处罚等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闯红灯将被扣驾照
《条例》根据我市地方特色,对交通参与者新增了一些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洪刚表示,《条例》新增了暂扣1至6个月驾照的处罚的规定。对于驾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以前只作罚款和驾驶证记分处罚,但从9月1日起,还将对闯红灯者加重处罚,暂扣驾驶证。
除此之外,陈洪刚说对于因过错造成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或者发生交通擦挂事故后不按规定快速撤出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驾驶员都将被暂停驾驶资格。
公交赖站要吃罚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于我市少数驾驶员素质不高,随意将车乱停乱放,客运车辆随意上下客,极易引起交通堵塞。对此,在《条例》中,特别新增了“车辆临时停车时,车身右侧距路缘不得超过30厘米”的规定。
陈洪刚昨日表示,从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营运车辆不依次进站排队、赖站待客和车辆停放距离过分远离站台等违法行为,违者将被处以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驾驶员信息卡年底发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都应有由交通部门统一发放的信息卡,而未携带两卡的,将被依法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从今年6月1日,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已经在开始办理新入户机动车和主城区外机动车的车辆信息卡,6月1日以前入户机动车辆可在车辆年审或是缴纳路桥年票时再办理。
对于驾驶员所持的信息卡,由于我市交警部门电脑制作系统仍在调试,预计在明年1月1日前开始发放,在此之前,交警部门将不进行此项检查。
另外,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条例》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进行明确的比例划分,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对事故负全责,机动车一方只承担10%至20%的责任。
来源: 2006-08-29 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