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学,学生该交哪些费?哪些属于乱收费?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规范教育收费近日发出通知。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费是指经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音像教材的费用,以及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配套学具的费用。 作业本费是指学生必备作业本的费用。
中小学校可以提供与教学活动相关的春(秋)游活动、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影剧、“困难班”等代办服务,代办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代办服务实行“代办登记制”,学校应将代办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才能收费。
公办学校改制以及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即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未做到“四独立”的学校要停止招生。严禁举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种收费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小班等。严禁学校在节假日办班。
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专业目录见https://www.zjedu.gov.cn),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品和军训服等可由学生自由采购,不得强行统一购置。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记者沈积慧邹滢君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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