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郭小伟)市教委有关人士昨日称,今秋开学,民工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将比以往执行得更加严格,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得到进一步维护。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关于民工子女异地入学的规定,由迁入地政府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巩固既定的民工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 开学前,民工子女家庭应当带上由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提供的户口、暂住证以及打工证明,前往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指定学校接收。定点接收民工子女的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民工子女赞助费、借读费或者择校费。在民工子女定点接收学校,民工子女的收费标准与城市居民子女完全一样,均执行“一费制”。
“考虑到学校的接纳能力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接收民工子女入学的任务由各个区县(自治县、市)教育部门来分配。”市教委该人士说。
今年,由于新《义务教育法》出台,民工子女入学政策有了法律依据。这位负责人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保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做好民工子女入学准备工作。他提醒我市外出务工的民工,尽早回当地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子女在务工地按时入学并享受公平的受教育权。来源:2006-08-29 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