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文创实习生陈晨)两男子故意撞人,称被撞时,自己被手上的烟头烫伤,强行向行人搜身要钱赔偿。日前,其中一男子被渝中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月12日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勇伙同邓勇(另处)在渝中区中兴路附近,故意用身体撞上行人张某,李勇谎称张某撞他后,他手上的烟头把自己的手指给烫伤了,要张某赔医药费。
张某赶紧赔礼道歉,邓勇要张带李勇到下面巷道内的诊所去搽点碘酒。张见巷道很黑不想去,但还是被强行带了进去。两人将张某身上的290元和一部小灵通搜走。
同月20日18时许,两人又以同样的方式,持刀威胁、强行搜身,抢走两个学生的20块钱和一部MP3。今年4月6日,受害的两学生发现李勇在游戏厅并报案,李勇被抓获。
李勇否认犯罪事实,他称自己没有作案时间。事发当时,他正在照看生病的爷爷。
经查明,案发时,李勇爷爷已经出院,不存在李勇所说的照看一事,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2006-08-29 0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