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邛法记者赵倩)年仅15岁的李天(化名)伙同3名同伙,两次抢劫出租车。昨日,邛崃市法院一审对此案的民事部分作出调解,李天等3人的父母及另一名被告人分别赔偿受害的哥3000元。
法院查明,15岁的李天和17岁的周明(化名)、16岁的张杨(化名)以及18岁的苏龙一起,打上了抢出租车的主意。3月28日凌晨,李天等3人搭上司机李某某的出租车,持刀持走1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还用刀划伤了司机的大腿。第二天晚上,李天等人又以同样手法抢劫了另一辆出租车,被抢的哥火速报警,警方抓获李天等人。受害司机李某某事后经过公安机关伤情鉴定,属于轻微伤。李某某因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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