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记者联名博客直指法律保护新闻不力
据昨天《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额,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该案是截至目前为止,企业首次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正如当事记者在博客里所说的“显然是在挑战传统媒体纠纷的处理模式”。
昨日下午4时10分,《第一财经日报》当事记者之一翁宝在博客(王佑 翁宝博客)里,发表了文章《这是我近10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就此事件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在博客里,翁宝说:“因为王佑的报道,作为记者的王佑和作为王佑‘领导’的我遭受了所有财产被查封的遭遇。——这种抛开报社,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这种以巨额索赔为开局,以巨额诉讼成本为威慑的诉讼形式;这种以法人开户银行为担保,直接申请查封记者个人私有财产的方式,凡此种种,显然是在挑战作为一名记者起码的职业权利和尊严,显然是在挑战传统的媒体纠纷处理形式,并极致地威逼新闻从业者个人所能承受的极限。”
据翁宝称,自昨天上午,他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这些人有的是来自于新闻界的同行;有的是来自于自己北大的校友;有的是法律界的人士。他们都对翁宝现在的处境表示关心。
文章最后,翁宝以一个新闻从业者的身份,提出了自己的对这个行业的担忧:“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在一个法律体系对新闻从业保护日显单薄的今日,传媒业会是怎样的一种‘高危行业’——无论你是怎般的善意,无论你是怎样地努力,无论你是怎样地接近事实本身。任何一方都可能会以法人的身份对任何一个记者的任何报道疑问提起高额的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记者的私有财产。这就是此事的潜含义,也是媒体未来可能的生存现实。”
昨晚,本报记者连线翁宝,翁宝在电话里称自己实在太忙,只匆匆表示“之所以开这个博客,是因为事情发生一个月了,作为一个当事人,自己有很多的感触;同时,也希望对能给众多关心此事的同行和朋友们一个交代。”他同时表示,将会在这个博客上及时将事情的动态和自己所思所想和大家分享。
截至昨晚11时,该博客已有5906个点击,并有377个回复。
记者报道“超时加班”被索赔3000万
6月15日 《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8月18日 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CodeofConduc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1/4的员工连续工作六天以上。
7月10日 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到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新快报记者 徐碧姗 实习生 吴静慧
·辩论话题:富士康该不该向记者索赔3000万? |
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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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正方:应该。两位记者采写的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的文章刊出后,经媒体转载,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导致苹果产品遭抵制,破坏了富士康的名誉,直接影响了富士康公司的商业利益。 |
反方:不应该。首先记者的报道不侵权,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另外,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富士康抛开报社,直接诉讼记者完全是一种威慑、淫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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