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部直属单位廉政工作会议在深召开
三大措施构建深圳海事反腐保廉体系
深圳商报记者郑英通讯员李颖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上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交通部直属单位廉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深圳通过网上电子政务、执法过程信息化以及海事检查官行为规范化等三大措施,全面构建起海事反腐保廉体系。
电子政务构建科技防腐保廉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交通行业廉政工作重要批示和交通部建设创新型行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圳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海事依法行政、源头治腐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推动具有深圳海事特色惩防体系的建立。
深圳海事局局长张建斌介绍说,随着海事监管业务量的急剧增加,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深圳港快速发展的需要,深圳海事部门在危险品的申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船员考试申请等海事业务推行电子政务,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就能实现网上快速申报,并在网上获悉办理结果和查询有关信息,确保政务办理的公平公正,使海事执法风险得到了有效规避。
信息手段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同时,深圳海事局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发并运行“海事行政处罚无缝程序”软件。这套软件通过协查船舶信息、“黑名单”船舶信息、过往船舶签证记录等后台数据的支撑初步实现了电脑智能选择检查的目标船;通过检查过程的实时记录信息,信息录入后即不能随意更改,确保了相关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也确保需要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时可以实现追溯和倒查。
该措施不仅有效地规范了海事现场执法,树立了良好的行业风尚,被港航企业称为“阳光工程”,它还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出台全国首部海事检查官行为规范
随着到深圳港的外籍船舶日益增多,针对船舶安全检查业务量大幅增加,去年,深圳海事局出台全国首个针对海事检查官员行为规范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该规范对安全检查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遵守外事纪律、主动亮证执法、文明用语、着装整洁,佩戴统一规定标志等。同时对安全检查员装备的配备标准、检查程序、检查结果的处理原则以及报告的书写描述等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