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报道“富士康虐工事件”而被卷入诉讼中的两位新闻工作者得到来自所供职单位的支持。《第一财经日报》向富士康公司发函称“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应对诉讼”。
《第一财经日报》还在公函中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王佑所在部门负责人翁宝被列为被告与法不符”为由要求富士康公司“撤消对翁宝的起诉并解除对其个人财产的查封”,否则“报社将支持翁宝通过法律途径向富士康公司主张”。
除表示对翁宝和王佑两人的支持外,《第一财经日报》还通过公函对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谴责。“针对贵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二人个人财产的做法,本报表示强烈谴责。我们相信贵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将为整个中国新闻界所唾弃”。
(来源:新京报 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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