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采访法官王健,人可不好找。除了正常工作,他大多数时间都“泡”在他所经办的破产案件的企业里,为这些职工忙碌着。
今年40岁的王健,当年从部队转业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通过了全国首次司法资格考试后,相继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主要负责普通民商事案件和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也正是在接受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后,他与这些企业和职工结下了不解之缘。
安阳金属制品工业公司破产案是安阳市第一家集体企业破产案件。破产前,职工经常堵门堵路,强烈要求破产,而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清偿率预计只有22%,不足以安置现有职工;安阳市当时也没有集体企业职工安置的相应政策,很多工作只好在摸索中进行。
在此案审理期间,王健做了三件事:一是让职工成立维权小组全程参与,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灵活处理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职工安置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使企业迅速找到接收方,破产财产得到最大程度变现;三是积极与主要债权人特别是抵押权人沟通,使他们迅速与清算组达成共识。法院从立案到宣布企业破产只用了3天时间。
王健说:“我们明白破产案件与其他案件的不同,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只就案审案,单纯地走法律程序,不能只是为了破产而破产,而应该更多地在案件之外的相关环节下工夫,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按照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给企业和职工以生的希望。”(据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