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紧急通知,从现在开始,民航系统销售2006年9月1日(航班日期)及之后的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客票,燃油附加费最高将提升到100元。这是8月28日记者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联合发布紧急通知,将原800公里以下航段的燃油附加费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另外,通知中还规定: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收取50元。而在通知下发之前,已填开的客票将不再进行补收。(封葑、赵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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