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为何要放弃1.6亿“收入”
黑龙江省伊春市禁伐天然红松林改革林权制度纪事
法制网记者 郭毅 法制网通讯员 郭佳音
哲人说:当第一棵树被砍倒的时候,人类的文明开始了;当最后一棵树被砍倒的时候,人类的文明就结束了。
黑龙江省伊春市一位林业工人34年伐树36000棵,这些树堆起成山,铺开成海,他成了共和国的劳动模范。伊春开发50年来,这样的林业工人数以几十万计。他们为新中国建设贡献了木材2.3亿立方米。
2.3亿立方米木材装上火车,节节排列,可以从中国最北端的漠河排到海南岛最南端的三亚;棵棵排列,能够从地球排到月球。航空、铁路、煤炭、交通和造纸纺织无处不用伊春的林材;天安门、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堂到处都有伊春的红松挺立。50年来,伊春上缴利税、育林基金59.2亿元,统配材差价300多亿元。
对于资源型城市,贡献越大也意味着牺牲越大。目前,伊春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蓄积,已分别由开发初期的4.48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和748.7万立方米,分别下降53.1%和97.7%。16个林业局中有12个已无林可采,其余4个也处于严重的过伐之中。森工企业自1989年起出现全行业亏损,目前负债总额已达60.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3.5%。
资源危困、经济危困是林业行业的共同处境:每公顷蓄积量全国平均是84.73立方米,黑龙江省是80立方米,伊春只有60多立方米。
面对行业危困,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认为:“中国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林业用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解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不向林子伸手反而出效益,这里面有哲学道理
哲学博士许兆君在出任市长之前就对伊春困境有一针见血的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国营林业体制安排,林业产权虚置,经营与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这就直接导致了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林区人“靠山吃山”、“资源依赖症”严重,毁林、盗伐等现象屡禁不止,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怪圈;一方面是造成林业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办林业的渠道不畅通,这就使林业越来越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投资吸引力与向心力,林业经济也随之萎缩。如果不从制约林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上搞突破,伊春林区将彻底失去发展的动力,找不到发展的根本出路。
“循规蹈矩,接着砍,是没风险,但山砍秃了,老百姓穷得叮当响,要我这个市长还有什么用?”初任市长,许兆君就提出了震惊伊春的“三个决不”———“再困难,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不向林子伸手,对于既是市长又是林管局局长的许兆君来说,谈何容易。一位资深的林业局长说,国家要林子,叫企业别采了,把林子保住。省里呢,省里要的是利润,林子采不采另说,但上缴指标得完成。地方政府呢,地方政府要的是税收,企业采的木材越多,地方政府越高兴。所以,“中央下令禁伐天然林,地方政府官员表面上说坚决拥护,实际上暗地里拗着劲呢。”
铁了心的伊春市委、市政府不信邪。在打击超采盗伐的3年里,有900多人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4个林业局长、26个林场场长和4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丢了乌纱帽。
结果让人吃惊:在这3年里,当地的木材售价,连续上涨3年,增收1.44亿元、森林覆被率提高1.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增加3000万立方米、职工连涨了两次工资。“不超采日子过不下去”、“‘严打’就难保安定”的论调都不攻自破。
解释这一现象许兆君用了最简单的话语:过去是超采,偷着弄的东西低价卖,偷一部价值10万元的车,5万就卖,就这么个道理。所以超采没增收,财政没得着,老百姓没得着。现在不超采,但木材价格上来了。木材好销了,如果每立方米售价提高40元的话,那就是5000多万元,这就是最大的增收。这也就是哲学。
规定禁伐天然红松林,用眼前利益换长远生态
伊春的哲学不止于此。2004年9月1日,伊春市以政府1号令形式,颁布了《伊春市全面停止天然红松林木采伐的规定》,并于颁布当日起施行。
在国际上,红松已被列为珍稀树种。在世界红松总量中,中国占60%,俄罗斯占30%,朝鲜占10%。而在我国红松总量中,伊春占了80%,故伊春有“中国林都”、“红松故乡”等美誉。但是,自1948年伊春开发建设以来,历经50多年砍伐,伊春的天然红松林,已由当年的120万公顷(5000多万棵),锐减至如今的4万公顷(200万棵)。
天然红松生长期比较长,生长速度比较慢。一批红松绝迹后,要1500多年才能再见到大面积的红松林。天然红松林内物种十分丰富,林下植物多达70至130多种。且具有强大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止病虫害等功能。国外学者研究测定,一棵500年的红松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仅有50美元至125美元,而所产生的生态价值却多达19.5万美元。
禁伐令等于主动放弃国家给伊春的每年可砍伐40万立方米的红松指标,等于放弃1.6亿财政收入!“红松是小兴安岭的百树之王,这个顶级群落的消失,殃及的不仅仅是难以再生的林木,更大范围的生态灾难将接踵而至,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全面停伐,20年内将建立以红松为核心树种的针阔混交的森林生态系统。”用眼前的利益换长远的生态,许兆君道出了禁伐的意义。
伊春的举动震动了中国,震动了世界。在2005年首届全球人居环境论坛上,伊春与美国洛杉矶市同时被联合国国际交流合作与协调委员会评为“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并荣获“绿色伊春”称号。
别看我兜里没钱,在山上我可有个“银行”
严管林、停伐红松都是解决伊春林区生态发展的问题,而要找到伊春市的真正出路,还要在治本上做文章。伊春市委、市政府意识到,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彻底解决政企不分,国有国营,责、权、利不统一的现状。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了,林区人才能奔小康。
在治本上做文章,共和国高层也看中了“绿色伊春”。2006年1月4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的目标是,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带动,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
“我再加1000元!”2006年4月29日,今年34岁的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竞拍后,一次性交清62901元,成为9.3公顷森林的主人。他与伊春林管局局长(市长)许兆君签了一份林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在未来的50年内,他拥有这块林地的经营权,以及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他是在属于自己的林地里,为自己植树。
蒋永彬、孙玉琢、张志传,三千多位林业职工第一批成了自己林地的主人。
今春造林时,蒋永彬把自己的弟弟、妹夫、表哥等十几位亲属动员起来帮他植树,仍嫌人手不够,又雇了12个壮劳力,花了3000多元,栽了7000多棵落叶松。
栾继田拍下了11.5公顷林地,雇了50多人,顶浆栽了6万多棵树。“你别看我兜里没钱,在那山上,我可有个‘银行’啊!”
李爱军等12位承包户拿下这里的林权后,仅仅用了十几天,将近60万株幼树被高标准地植入大地,荒山又成了金山,25年后,这里的林木纯收益,将达1500万元。
在今年春季造林期十几天中,5000公顷荒芜了多年的林地被它们现在的主人重新种上了树苗。
林子是钱但不是现金,本来就十分困难的林业职工投资买林后,近期用钱怎么办?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在国家林业局新闻发布会是这样回答记者提问的:现在一个职工承包10公顷林地,面积达到150亩,在承包过程中可以在林下种中草药,可以发展林下的特色养殖。好比说大家都吃的木耳,如果我们在林下摆放1万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万块钱,林区职工摆1万到2万袋木耳不成问题,投入小,见效快,收益大。林下平贝种植,一平方米的平贝收益大概在50到80块钱,最高时期一平方米的效益有100块钱,所以寸土寸金。
小账让人激动,大账更让人振奋。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在伊春调研,以伊春乌马河林业局为例算了一笔账: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该局营造常规林53392公顷,保存23839公顷,账面保存率44.6%;同一时期,该局400户营造民有林2122.55公顷,保存2099.2公顷,保存率98.9%。营造民有林每公顷1440元,而国家营造林是2400元。民有林从种植到成林历经5次采伐,每公顷总投入为9846.58元,收益为83816.89元,利润73970.31元(按现在税率将纳税2万多元)。同时民有林比常规林造林每公顷每年可增加12至13立方米,是常规造林生长量的3至4倍。
为了更好兼顾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伊春市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中还进行了一项创新性尝试,即建立活立木流转市场。通过把林木、林地资产变成资本,由资本进入市场的环节,实行活立木市场流转,使森林资源的依法有偿流转成为可能,突破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观念,突破了木材只有砍下来才能卖钱的传统观念。
市长许兆君自豪地算着:林业职工通过对森林资源的立体综合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和家庭经济,取得长久稳定收益,等于每一家都开办了一个“绿色银行”。据初步综合测算,按现行的木材市场价格,如果流转8万公顷现有林,30年后约可收益72亿元;如果发展60万公顷民有林,30年后约可收益540亿元,并且国家和企业可节约育林投入10亿元(现行营造林成本1650元/公顷)。这将有力缓解森工企业危困局面,提高职工现实收入,为新林区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和财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