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常珊珊 实习生 林华通讯员王家荣)为了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省质监局将从即日起到11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责令我省市区周边地区无证生产的企业9月1日前停止生产。酱油、食醋、分装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饼干等产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据悉,本次整治的第一阶段将摸清底数,对全省所有食品加工企业,只要其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无论是否有证照都必须全面普查,建立档案。第二阶段将对已建立质量档案的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是否处于停产状况、是否本地注册异地生产等状况。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长期存在制假活动的区域,特别是各地在相关工作中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
此次整顿15类食品中风险度较高的酱油、食醋、分装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饼干等产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小城镇及其周边地区,暂时不能停止生产又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企业,要经过当地政府,确定企业名单,确定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期限(15类食品期限截止到2006年底),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其完善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尽快取证,到期仍不能取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其产品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又离不开,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且利用当地原材料、具有地方特色、采用传统工艺,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并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逐渐满足必备的质量控制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