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临近高考犯下命案 深夜强奸未遂杀害隔壁女生
金黔在线讯 一名即将高考的高三学生,本可以成为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子,不料其却一失足成千古恨,犯下了强奸杀人的恶行,将住在其隔壁一女同学杀死在出租房内。 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青年死刑。
据了解,22岁的徐刚原是开阳县某高中的高三学生,由于家离学校较远,其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间,而就在徐刚出租房的隔壁住的也是其一个好友李某,由于李某比徐刚高一届,在考上大学后,李某的妹妹李红(化名)又搬到了徐刚隔壁,她与徐刚也是校友。
2006年4月26日,此时离高考已没多少时间了,但徐刚的心思却无法放在复习上,因为自李红搬到其隔壁后,其就被这名少女所吸引。当晚11点徐刚终受不了“心魔”的诱惑,从自己租住房偷偷潜入到李红的房间内,欲对李进行强奸,李红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徐刚遂用手捂住李红的口鼻并卡住她的脖子,用膝盖抵住李红的腰部,直到对方不动才松手,而此时李红早已气绝身亡。案发后,徐刚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情急之下想毁尸灭迹,遂于次日找到了同学郑安富、梁正平及石华松等人帮忙处理尸体,但由于都觉得害怕,故尸体未处理成,徐刚只好选择逃跑。
出于“哥们义气”,郑安富等人在得知徐刚杀了人后,不但不劝其去自首,反而帮助徐刚逃避。就在4月28日上午案发后,公安机关找到梁正平调查时,梁明知徐刚所在,却对公安机关作了不实的供述。刘军(化名)也是得知徐刚犯下杀人命案的同学之一,他考虑再三后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家人,后在其家人的劝说下到公安局报案。4月29日,公安机关将徐刚逮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刚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郑安富、石华松明知徐刚是犯罪嫌疑人而对其主动提供隐藏住所及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梁正平在明知徐刚行踪的情况下,在警方对其的第一次询问中作虚假证明包庇徐刚,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故一审判处徐刚死刑,梁正平有期徒刑2年,石华松有期徒刑2年,郑安富也领刑1年,缓刑1年。
作者: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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