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盗墓贼接受宣判。记者张小乙通讯员陈玉明摄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一伙盗墓贼经密谋开着租来的汽车,带着炸药、雷管、探铲等,深夜将蓝田一古墓炸开,盗出古墓文物119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1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盗墓贼邱兆军、吕富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人熊义方和丁新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密谋合伙盗墓
被告人邱兆军,48岁,初中文化程度,捕前住本市。被告人吕富平,43岁,生于蓝田县,2001年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熊义方,35岁,家住河南省襄城县。被告人丁新现,男,38岁,家住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底,邱兆军、吕富平商议共同盗掘古墓,由邱兆军出资,吕富平提供位于其祖籍蓝田县五里头村古墓的位置。
同年12月30日,邱兆军、吕富平在一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白色富康车,由吕富平负责开车接送盗墓人。之后邱兆军又纠集了熊义方、田中孝(在逃),熊义方又联络了丁新现,5人共谋盗掘古墓。由邱兆军购买两副探铲,吕富平、熊义方负责购买了18根探杆、绳子、制作炸药用的化肥、雷管等,由田中孝负责配制炸药。
爆破盗掘古墓
今年1月9日至13日,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及田中孝趁夜深人静时,在蓝田县五里头村东北约1里处,由邱兆军指挥,吕富平望风,熊义方、丁新现、田中孝用探铲探测古墓的准确位置后,使用爆破手段炸出盗洞,从墓葬中分两次盗得文物119件,所盗文物藏匿于吕富平家中。
同年1月14日,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分别在其住处被抓获,公安机关从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55件。1月21日邱兆军被抓获,根据邱兆军的供述,警方又在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64件。
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查获的11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1件,三级文物47件,一般文物58件。经西安市文物局勘查、证明,被盗掘古墓葬系北宋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家族成员之一的墓葬,墓葬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为非法占有古墓中的文物,结伙盗掘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市检察院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4被告伙同他人有组织、有预谋地盗掘古墓葬,盗窃墓葬中大量国家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邱兆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吕富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熊义方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丁新现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