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怒向“偷拍”觅尊严
逾百演艺人士就“阿娇遭偷拍事件”举行声讨会,集体对不良周刊说NO
艺人怒火
成龙:现在这个事件是国际事件,影响到香港的世界形象。马来西亚副部长说这事发生在马来西亚,是马来西亚的国耻,那香港呢?真是丑、衰、没面!
刘德华:如果有人拍了别人的更衣照,就会被告“亵渎、猥亵”,然后被拖去坐监;但现在,传媒有计划地去拍竟然可以摆在封面去卖?!
张学友:我觉得艺人与传媒的底线就是我愿意娱乐你,你愿意看。 这次事件某些传媒又可以说,你应该出来换裳给大家看,这是娱乐,但是换裳为什么要给你们看?所以这样做跟非礼、强暴没分别。
本报讯2006年8月28日,周一,香港大到暴雨,这又将是一个被香港传媒、公众记住的日子。当天下午4时半,香港逾百演艺界人士齐聚香港无线电视台,发起“私隐、尊严、香港人的事”集会,高举“维护私隐、捍卫尊严”的条幅,就香港艺人钟欣桐(阿娇)被《壹本便利》杂志偷拍更衣照并刊登一事进行声讨,并号召大家集体罢买该周刊。当事人阿娇,香港演艺人协会名誉会长成龙、前任副会长张学友、知名艺人刘德华、关之琳、吴君如、任达华等百余人出席。
阿娇声讨声泪俱下
追究事情起因,是因为8月22日出版的香港八卦杂志《壹本便利》,在封面刊登了偷拍的阿娇在马来西亚云顶表演时更衣室的换衣照,由于杂志销量看好,随后该杂志更是加印以赚取更多利润。当事人阿娇已于前日向政府申请强制令和禁制令,并已向警方报案。
昨天在会场,阿娇一身黑衣,称事发后自己经常以泪洗面,日日生活在惶恐之中。“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被偷拍了,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他是几时影、影了几多,所以会更担心有更多的相在其他地方出现,”说到这,阿娇哽咽得几乎无法言语,同时还强烈谴责了不良媒体对教育的恶劣影响:“我们是好多小朋友的偶像,我好担心这件事怎样向小朋友解释,现在见到小朋友都不知道如何去面对。”
昨日抵会的不少演艺人士都已为人父母,表示该周刊偷拍更衣室的行为对教育小孩极为不利。成龙更说:“小朋友看了后以为这样拍是好的,然后他们就去学校拍女同学的裙底,这样的话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艺人号召对壹传媒“封嘴”
演艺人士还援引不良媒体经常说的话“食得咸鱼抵得渴”,意思是你既然做了这一行就要考虑到不会有隐私。演艺人士认为“抵得渴”应止于自己的公众行为,陈百祥就说:“我在台上唱歌变调,你怎样踩死我都得,但我个人的事情、我换衣服的事情也是读者想看的吗?不要总是用读者想看来开脱。”他更指名道姓地说,自从上世纪90年代壹传媒进入香港后,带来了传媒歪风:“从他们一进来香港传媒歪风就开始了,到处是偷拍、狗仔。”并当场号召大家罢买该周刊,同时号召演艺人士对该传媒集团所有杂志报刊“封嘴”:“我们上次封嘴是不够冷静(1997年7月10日起72小时封嘴事件,抗议狗仔报道手法),不应该对所有媒体这样,应该是谁做的就对谁封嘴!”
律师建议提请民事诉讼
香港立法会议员郑家富、单仲偕、陈钅监林、明光社项目主任陈燕萍及香港妇女权益联盟发言人伍婉婷、九龙妇女联会主席苏丽珍等也出席了声讨会。陈钅监林表示,事发后已就偷拍事件向市民做过调查,有9成人认为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9成人认为会对社会风气不利,9成人认为践踏了妇女的尊严,8成人表示将抵制该刊。伍婉婷表示已收集了2万妇女签名,并将于今天中午1点在渣打道花园开始游行至政府总部,以提请政府部门重视这次事件。
立法会议员郑家富则表示,香港政府就保护私隐立法的商讨由来已久,从2001年就开始了咨询,但一直处在商讨阶段,迟迟没有实质性法规出台,导致部分不良八卦周刊有恃无恐。现在法律人士建议引用普通法的“破坏公众体统罪”控告偷拍者,以取代之前刑罚较轻的“游荡”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可入狱7年。
郑家富还建议阿娇提起民事诉讼,因为香港现行法律对这类违规周刊不过罚款几千至几万元,杂志完全可以通过加印挽回经济损失,而一旦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其提出的经济赔偿绝对远远高于这一数字,这才可能对不良媒体真正造成打击。
警方反应
香港:重案组调查
大马:或引渡审判
本报讯偷拍事件女主角阿娇,27日下午在经理人和唱片公司职员陪同下,前往香港湾仔警察总部报案求助。警方表示,案件已暂列作求警调查案处理,交由中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警务处处长李明逵较早时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正跟进事件,若审裁处有需要,警方一定会全力协助。
他表示,偷拍事件不是在香港发生,若阿娇需要马来西亚警方协助,香港警方可以通过国际刑警转达意愿。
较早前,阿娇所属的唱片公司已派人到马来西亚报警。马来西亚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表示已接到报案,强调偷拍在马来西亚是违法的,会彻查整个事件,并会向香港国际刑警请求协助调查案件。
马来西亚当地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当地法律,即使是境外媒体在大马偷拍,亦属刑事罪行,不排除将有关人士引渡返大马进行审判,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或罚款。
新闻链接
今年以来香港偷拍事件
3月8日,《东方新地》杂志偷拍黎明在寓所与女友乐基儿的亲热照片,分上下期刊登。见报内容字字挑逗,更登出一张乐基儿的头似在黎明双腿间重要位置移动的照片。
4月13日,《东方新地》杂志以同样手法拍下吴彦祖与女友LisaS.的亲热照,并写有文字:LisaS.狐媚地把右手伸进自己牛仔裤内上下移动。事件让吴彦祖震怒。
7月,壹传媒旗下《壹本便利》杂志以年仅14岁的香港三人少女组合“Cream”的成员李某穿一件半透明,并且湿透的睡衣照片作为封面,事件震动教育界,批抨该报道涉及儿童色情,做法有违反传媒操守。
8月22日,《壹本便利》杂志刊登偷拍的钟欣桐(阿娇)在马来西亚云顶更衣室内解胸围,并在遭遇百几起投诉后仍加印杂志,影响极为恶劣。
采写:本报特派香港记者 黄长洁 摄影:本报特约记者 阿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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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声讨会现场的阿娇仍然泣不成声。
香港艺人打出“维护私隐、捍卫尊严”的条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