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将有单独救助机构
本报讯(普德法)深圳正考虑单独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昨日回复人大代表相关建议时,深圳市民政局透露这一信息。
针对很多流浪街头的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操纵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提交建议,要求深圳市有关部门单独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而刚刚在上周,深圳警方还宣布经过此前的专项行动打掉了12个操纵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伙,解救了47名失足的流浪未成年人。
深圳市民政局在调查后认为,目前深圳市流浪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现在路面上的流浪未成年人呈现乞盗兼容、趋于组织化的趋向,他们大多数被社会黑恶势力操纵,偷盗、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不断增加。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内设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整个救助站只有500张救助床位,其中含少年儿童救助床位200张,而且各项设施是按照以前监仓和收容遣送的要求设计和建造的,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相差较远。”深圳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单独设立深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势在必行。
已经确认的信息是,今年4月深圳市民政局就单独设立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事项专门向市编委请示。目前市里已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草案,但用地从立项到建成投入使用还需几年时间。为尽快开展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市民政局拟在市救助管理站现有场地的基础上,进行设施改建,设立单独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市发改局将于近期立项。 |